海口市2024年面向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招聘引进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落实“椰城优才计划”,加快建设具有海口特色的人才集聚高地,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区和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海口市决定面向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招聘引进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28家企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岗位342个。其中,事业单位岗位19个、法定机构岗位10个、国有企业岗位61个、重点园区企业岗位252个(详见附件1-4)。
二、招聘范围
(一)人员范围
国(境)外高校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毕业且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专业范围
旅游管理类、生物医药类、数字经济类、现代物流类、电子商务类、电子信息类、海洋科学类、装备制造类、规划建设类、地质矿产类、交通运输类、水利工程类、现代管理类、教育类、法律类等。
三、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应聘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机构、重点园区企业
应聘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法定机构和国有企业
1.报名和资格审查(2024年7月)
(1)网上报名。符合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后,于2024年7月1日8:30至7月12日17:00登录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aikou.gov.cn/),按照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对照招聘职位表,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7月12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7月14日。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7月15日17:00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将于2024年7月17日8:30—17:00再次开放报名系统,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并于7月19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最终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名额。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招聘资格。
2.面试(2024年8月)
面试主要考察了解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资格、从业经历、综合业务素质、沟通协调能力、个性特点等方面与岗位相匹配情况。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海口国际投资促进局、市国资委分别牵头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定为2024年8月。
国有企业岗位面试满分为10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进入后续环节。
3.体检和考察(2024年8-9月)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道德品行、社会信用记录,深入了解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学业成绩、参加社会活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心理素质,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如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的,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排名依次递补拟聘人员。
4.公示与聘用(2024年9月底前)
拟聘用人员,通过海口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缺额不再递补。2025年毕业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或实习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
(二)重点园区企业
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1日8:30至7月12日17:00登录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aikou.gov.cn/),按照网络提示,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重点园区企业岗位招聘全过程由企业确定并组织实施。
(三)事业单位
1.网上报名(2024年7月)
符合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后,于2024年7月1日8:30至7月12日17:00登录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aikou.gov.cn/),按照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对照招聘职位表,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7月12日17:00准时关闭。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应提交的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2)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报名期间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等公章的毕业证明(内容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XX年XX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
(4)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6)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6),请下载完整填写并本人签名后上传图片;
(7)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2.资格审查(2024年7月)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7月14日。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7月15日17:00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将于2024年7月17日8:30—17:00再次开放报名系统,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并于7月19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最终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名额。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3.打印准考证(2024年8月)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参加笔试确认后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2024年8月)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招聘不进行笔试。
(1)笔试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通过海口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海口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名单。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须提交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及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5.体检及考察(2024年8-9月)
(1)体检
根据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2)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道德品行、社会信用记录,深入了解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学业成绩、参加社会活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心理素质,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应聘人员经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6.公示与聘用(2024年9月底前)
(1)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招聘单位党组审核。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拟聘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3)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6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025年毕业的应聘人员,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
(四)备案
各用人单位将招聘引进人才的情况报市委人才发展局备案,由市委人才发展局牵头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五、相关政策
(一)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人才,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薪酬福利待遇。
国有企业引进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采用项目工资、协议工资、超额利润分享等薪酬制度;获得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可享受最高每人每月8000元的岗位激励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
法定机构、重点园区企业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
(二)住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本科1500元/月,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博士3.6万元/年,硕士2.4万元/年,本科1.8万元/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三)其他支持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按规定申请购买安居房,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本公告由中共海口市委人才发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98-68710569、0898-68722013、0898-68710553。
中共海口市委人才发展局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