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口市美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为打造“椰城优才,智汇海口”工作品牌,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各类优秀人才,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美兰高质量发展。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共有22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1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7名,管理人员14名。具体详见《2024年海口市美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聘用人员均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4.年龄以附表要求为准,30周岁以下指1993年6月17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6月17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3年6月17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lqzf.haikou.gov.cn)向社会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6月18日-6月24日。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均按规定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所需材料等图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和美兰区政府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至7月1日12∶00(周末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xsx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640,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报名提交电子材料: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12)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
(1)《2024年海口市美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后填写完整,本人亲笔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期间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公章的毕业证明(附件3),如2024年8月31日前无法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委培生、定向生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7)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呈图片形式上传);
(8)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5),请下载完成填写并由本人手写签名后上传图片;
(9)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盖章证明(含姓名、身份证号);
(10)定向招聘岗位,限在海口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人员,须上传服务期满及考核合格证明;
(11)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及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经验证明(需标明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工作经验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
(12)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网上报名系统在2024年7月1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4年7月1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7月1日17:00准时关闭。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公告、专业参考目录、招考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2024年海口市美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区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按规定降低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并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递减或取消这一岗位后,原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确认参加考试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比60%和面试成绩占比4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项成绩保留2位小数。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带有照片的社会保障卡)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须提交《2024年海口市美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带有照片的社会保障卡)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选岗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并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空缺的岗位名额,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因怀孕无法完成体检者暂缓聘用,待孕期结束可以参加体检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不再递补;体检合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审批等。
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实行不确定职位统一招考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由区卫健委实施)组织现场选岗,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选择,放弃选岗者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签订《不放弃承诺书》,名单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调查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对无影响聘用问题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按程序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自通知上岗后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美兰区外,否则按违约处理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具体条款详见聘用合同(随军调动等经区委区政府同意调动的情况除外)。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口市美兰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执行。
咨询监督电话:0898-65374379;0898-65374500(卫健岗位)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31272810
(所有电话咨询时间均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海口市美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