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临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8 14:41:55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0年09月28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解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现将临高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4·13”讲话精神为指导,推进我县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事业单位用人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招聘行为,充实我县基层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医疗卫生机构活力,为临高县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根据需要,面向全国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11个(编外人员),被聘用人员与县卫健委签订协议后上岗并享受相应的岗位薪酬待遇(具体岗位名单及相关待遇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
2.年龄一般为年满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考核招聘方法
应聘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经报名及资格初审后,无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待复审通过后,参加考核招聘,招聘工作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招聘期间,本着“成熟一人,招聘一人”原则,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估,考核招聘,择优聘用。
五、招聘工作程序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告时间:2020年9月27日至10月15日(10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由应聘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县卫健委组织人事室报名。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已结婚的需县级以上卫健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报名表(附件2)所填内容和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属于在编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详见附件3)。报名时必须诚信报名,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多报的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考核至聘任试用期间,如有举报与招聘条件资格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一律取消聘任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法和内容:考核组直接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和心理测试进行全面考核。
3.考核结果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人员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责任担当、群众基础等。考察方式采取指派人员到报考人员的就业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实地考察和电话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还需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使考察工作真正做到全面、公正、客观、准确。考察结束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考察报告。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不真实、准确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公示
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县政府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县卫健委签订协议后上岗并享受相应岗位的薪酬待遇,按规定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工资按年薪制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签订特设岗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四年。受聘人员参照我县事业编制同等条件人员参加五险一金。实行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制度,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受聘人员聘期内,在用人单位有空编情况下,经本人申请,择优报县政府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入编工资待遇与同等条件事业人员一致。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入编前,不能享受绩效总量考核奖励。
六、纪律要求
(一)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关系到每个竞聘者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负责,严肃纪律,精心组织,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有关单位及参与招聘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的行为发生。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其他问题说明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和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98-28280317(节假日不接咨询)
咨询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0898-2828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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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