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河南省鹤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统筹安排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89号)等规定,鹤壁市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并参加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笔试。现公告如下:
一、参加联考的单位及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鹤壁市市直事业单位和淇滨区事业单位参加本次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笔试。
鹤壁市市直参加联考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请登录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鹤壁市淇滨区参加联考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二、招聘方式
本次联考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统一命制笔试试题,统一开考时间。笔试考务工作由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淇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组织实施。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鹤壁技师学院、中共鹤壁市委党校等单位招聘岗位的面试、体检、考察环节工作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鹤壁市体育运动学校的面试、体检、考察环节由其主管部门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鹤壁市教育体育局直属的鹤壁市外国语中学、鹤壁市第一中学、鹤壁市第四中学、鹤壁市淇滨中学、鹤壁市实验学校、鹤壁市兰苑中学、鹤壁市特殊教育学校、鹤壁市第四小学、鹤壁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鹤壁市鹤翔小学、鹤壁市桃源小学、鹤壁市淇滨小学、鹤壁市福田小学、鹤壁市湘江小学、鹤壁市培红学校等15所学校(以下简称鹤壁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招聘的教育类岗位的面试、体检、考察环节工作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鹤壁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其他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面试、体检工作由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淇滨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由淇滨区自行确定。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岗位信息表中若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 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名应聘鹤壁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的招聘岗位;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条件说明
1. 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2.“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3.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4.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信息发布及咨询
(一)市直事业单位
鹤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公告等招聘信息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发布。报考市直部分自主组织面试的事业单位的考生,请同时关注相关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
报考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相关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1.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工作时间内)负责资格审查问题的咨询。
2.鹤壁市人事考试中心(0392-3336601,工作时间内)负责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技术问题的咨询。
3.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2-3308119,工作时间内)负责公开招聘相关政策问题的咨询。
4.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392-3316986,工作时间内)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事宜。
(二)淇滨区事业单位
淇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公告等招聘信息和相关咨询电话,在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
五、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00至4月25日17∶00。报考鹤壁市市直事业单位和淇滨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均登录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按照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进行注册、报名;完成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报考者,即可选报岗位。选报岗位时,系统将对报考者的信息自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报考者需点击“提交审核”完成报名操作。
报名前,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方案及相关附件,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上传照片时,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要求原照片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原始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二)网上缴费。已提交审核并通过的报考者,通过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者应于2024年4月26日17∶00前进入缴费系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招聘限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不受该限制。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于取消岗位公布后至2024年4月30日17∶3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三)收费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可免缴笔试考务费。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4月22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hbsrskszx@163.com:
1.考生上传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2.提供家庭所在地相关部门(民政、扶贫等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具体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免缴费用申请表(见附件3)。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传,逾期不予受理。鹤壁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考生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于4月23日17:00前通过邮箱向本人反馈,接到邮箱通知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否则,将视为未报名成功。联系电话:0392-3336601(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四)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考生,于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6日14∶30,通过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三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 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6日(周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或《卫生类专业知识》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 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报考淇滨区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29日至30日(工作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楼1307房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由鹤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报考淇滨区事业单位的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按淇滨区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加分资格审核。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 笔试成绩查询。阅卷工作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原报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招聘限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如拟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则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均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 由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持《鹤壁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注:如在2024年7月份之前开展面试资格确认,对2024年7月份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且所在学校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参加面试,在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核实记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面试资格确认,重点核查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在职人员还须查验其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县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拟聘用岗位对工作经历和从业资格等有要求的,还应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应试者注意查询。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者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确认,并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面试确认递补只进行一次。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时,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应试者应结合报名环节签订的网上报名协议,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总成绩。
2.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含所属鹤壁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聘岗位的面试
(1)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随时开展面试工作。面试由该校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答辩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予聘用。学校通过招聘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
(2)报考其他岗位的
①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60分,答辩占40分。
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③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④其他相关要求参照“由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面试”执行。
3. 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招聘岗位的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和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100分。
①试讲(70分):时间15分钟,考生根据指定内容,进行现场备课和讲课,并提交手写教案1份;在讲课结束后,评委围绕专业内容向应聘者提问,应试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答辩。
②综合素质测试(30分):时间5分钟,由招聘考核专家组对应试者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能力、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考生总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予聘用。
(4)其他相关要求参照“由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面试”执行。
4. 鹤壁技师学院招聘岗位的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60分,答辩占40分。
(2)其他相关要求参照“由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面试”执行。
5. 中共鹤壁市委党校招聘岗位的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60分,答辩占40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其他相关要求参照“由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面试”执行。
6. 鹤壁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招聘的教育类岗位的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时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正常面试,在用人单位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
(2)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讲授课题按所报学段及专业从鹤壁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现行教材中选取,现场准备时间为10分钟,讲授时间为10分钟。
(3)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同一岗位面试考试设置两个以上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其他相关要求参照“由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面试”执行。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自主组织面试的单位,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应不低于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报考限定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岗位的,不再参加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体检时增加心理测试项目。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八、公示、聘用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市直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核实工作原则上1个月内办结,最长不超过3个月。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按照《入职承诺书》予以处理。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九、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未尽事宜,由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