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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焦作市修武县事业单位招聘6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4 13:44:12 来源:人才引进网

  修武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65人,其中县直事业单位10人,乡镇事业单位10人,县卫健委事业单位45人。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等相关内容详见附件1《修武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其他等条件(详见附件1)。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报名时将相关情况在网上报名相关项目中详细注明。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
 
  7.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在修武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下派到修武县服务的大学生期满考核合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修武县农村连续任职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目前仍在修武县乡镇特岗工作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提供修武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未进入机关事业编制的。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6.服务期未满的订单定向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条件说明:
 
  1.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4.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5.在网上报名时,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在个人简历项中规范填写工作单位及起止时间。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全过程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24年7月31日8:00至8月2日17:00期间登录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uwu.gov.cn),点击“修武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登录后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公开招聘各个环节均需要查验考生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请考生妥善保管。
 
  报名前,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报考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在职人员报考需在报名相关信息项中注明在职经历。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彩色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红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内,清晰无变形,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91-7188212。
 
  2.资格审查
 
  招聘组织部门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3.查询初审结果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情况的,报考者应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及时补充或更正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2024年8月2日17:00以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传和改报岗位。请报考者注意截止时间。
 
  4.网上缴费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2024年8月3日18: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60元(考生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的支付方式缴费)。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可享受免缴笔试考务费。申请免缴笔试考务费的考生,需先在网上缴费,于2024年8月4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bg999@126.com),免缴申请审核通过后,笔试考务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和本人页)、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低保证。相关材料压缩成文件包,文件名称为“申报人姓名+联系方式+(贫困家庭或低保)”。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发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5.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8日8:00至 8月10日9: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6.考试类别为“综合类”岗位的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
 
  考试类别为“卫生类”岗位的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相应核减该岗位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因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于2024年8月4日17:00前,到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竹林大道南段公安局北邻)504房间选报其他岗位,逾期不报和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笔试考务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和卫生类。
 
  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满分均为50分,总计100分。
 
  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20分,《卫生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80分,总计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8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持相关材料到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竹林大道南段公安局北邻)504房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经审核汇总后在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加分提供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加分。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达不到拟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笔试总成绩低于45分、考试违纪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将在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避免贻误。
 
  2.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应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证书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采取考生本人(不接受他人代办)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因考生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按岗位考试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及内容
 
  县直事业单位(岗位代码:240101)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其他事业单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同一岗位并在同一面试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岗位在两个以上面试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考生,为避免考生的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对考生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对于面试当天的缺考人员、违纪人员和无效成绩均不作为计算过程的原始数据。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应试者应结合报名环节签订的网上报名协议,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面试时,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避免贻误。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需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体检通知书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结果在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审查考生档案资料、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现实表现等方面,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一个月内(从聘用文件下发之日算起)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视其放弃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在我县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在公开招聘全过程及应聘人员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考试严重违纪违规、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信息发布
 
  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uwu.gov.cn)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本人错误理解、未及时查看以及通讯不畅等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本实施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1-7188212
 
  监督电话:0391-7192292
 
  附件1:修武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二次平均法.docx
 
  附件3:报考专业指导目录.rar
 
  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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