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及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4年12月,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畔,占地面积1240亩,全日制高职在校生近2.1万余人,其中与中原工学院联办本科在校生450余人。现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校先后被确定为首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级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荣获全国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首批国家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学校还被确定为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平安校园等。
二、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相关副校级领导任副组长,人事、纪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由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65名。招聘专业及计划见《河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四、报考条件及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已取得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7.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8.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9.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况。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方案在河南职业职业技术学院(https://www.hnzj.edu.cn/)网站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07月20日09:00至07月22日17:00。
报考人员应熟悉了解此次招聘公告中的相关信息,登录郑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zzrsks.com.cn/),点击“河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照片应为JPG格式)。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报虚假信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报,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
(三)资格审查与确认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07月20日09:00至07月23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的要求对报考者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给出审核意见。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改报岗位、更换照片、修改信息及补充资料时间截至07月24日17:00前,逾期未再次提交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1.对于实训课教师岗(岗位编号为1、2、3),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简历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技术技能水平、所获荣誉以及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按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考生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对于教师岗、管理岗和行政助理岗,学校根据报名人员简历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所获荣誉以及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具体名单届时会在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
3.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考生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申请并打印各学习阶段“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申请并打印各学习阶段“学位认证报告”;
(5)海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系统中上传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按照(1)-(6)的顺序排列、装订,审核原件后复印件学校留存。在网上报名时填报内容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4.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请考生登陆原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在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实训课教师岗(岗位编号为1、2、3)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笔试,先进行面试,再进行笔试。面试和笔试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1)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方式为实际操作(40分)、试讲(30分)和答辩(3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技术技能水平、课堂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归纳概括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人数按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笔试。对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降低比例进行。参加面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聘人数),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含75分),方可进入笔试环节。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2)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降低比例进行。参加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聘人数),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笔试,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应达到参加实训课教师笔试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含60分),视为不合格,将不予聘用。
(4)面试前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
(5)面试、笔试的时间及地点在学校网站上发布,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2.教师岗、管理岗和行政助理岗的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聘人数),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课堂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归纳概括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人数按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对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降低比例进行。参加面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聘人数),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该岗位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含60分),视为不合格,将不予聘用。
(4)面试前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
(5)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在学校网站上发布,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名单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退出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函调或实地考察,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后,在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聘用为我校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学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本人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71—69307360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306768 纪委办公室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