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结合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聘用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名,公告如下,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应聘。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见《荥阳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的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心理素质较好;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学位等条件。
(二)资质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职称等条件,详见《荥阳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2.年龄条件: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限未满的;
5.有违约、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荥阳市域内其他医疗机构在岗的(截止到2023年11月30日);
7.曾在荥阳市人民医院工作,因辞职、解聘等原因离开医院的;
8.近5年内在各级各类招聘或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9.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及后续工作安排在荥阳市人民医院微信订阅号“责任荥医”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获取信息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荥阳市人民医院学术报告厅(一号楼负一楼)。
4.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材料: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资格证、职称证等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提交两份《荥阳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另外提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考核。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时间及有关要求将在微信订阅号“责任荥医”发布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一般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体检费应聘人员自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体检与考察具体要求和安排在微信订阅号“责任荥医”发布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微信订阅号“责任荥医”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驻委纪检组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在工作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联系电话:0371-64622010
监督电话:0371-66125326
联系地址:荥阳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