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驻马店市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为强化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人才支撑,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我市引进人才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拟开展2023年度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不含卫生、教育领域)引进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或最新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取得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不得报考的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或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驻马店市(含各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现役军人;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存在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市管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承诺在驻马店市服务期不低于3年。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23年驻马店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通过驻马店人才信息网、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平台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者于2023年10月27日9:00至11月26日17:00前登录驻马店人才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下载并填写《2023年驻马店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提交个人基本信息。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30KB以下;⑤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各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当不低于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报名申请通过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招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11月30日17∶00前登录驻马店人才信息网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核。按照“谁引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核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
3、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12月4日9∶00至12月8日2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全权委托专门考题机构承担命题,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根据笔试成绩,按各职位拟引进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比例内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数,则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面试满分100分。进入面试人员于12月18日9:00至12月19日17:00期间登陆原报名平台进行面试确认,并打印面试通知单,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全权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承担命题,从综合分析、价值取向、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关系、应急应变等方面,全面考准考实应试者能力素质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可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报考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和学历层次均相同的,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
(七)公示与聘用。将考察合格者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落实入编、工资、社保等事宜。
四、优惠政策
(1)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每月给予1000元的住房补贴,自被聘用之日起连续发放3年,同时,按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2)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博士研究生确定为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硕士研究生确定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引进人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
(3)引进人才子女需来驻马店市入幼儿园、中小学就读的,经驻马店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审核后,根据个人意愿,由所在地教育部门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4)属我市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三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给予一次性综合补贴20万元。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0396-2600931
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 0396-2600803
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
驻马店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