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颍泉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颍泉区委社会工作部、颍泉区审计局、颍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颍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拟面向颍泉区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区内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包括教育系统、卫生系统)。
二、选调计划
选调计划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及相关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言行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区内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除外)。
(四)近1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拘留的;
4.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开选调公告及信息在颍泉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ingquan.gov.cn)、颍泉先锋网(www.yqxf.gov.cn)进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23日至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颍泉区光华路与菜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巨能石化阜太路加油加气充电站西侧四楼)。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4年度颍泉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4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5张。
(5)近1年年度考核结果。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考生应确保通信工具畅通,因考生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考生适应报考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创新能力、工作主动性和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成绩当场评分并公布,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成绩
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最终成绩。
如最终成绩相同,以工作经历时间长者优先;若考生各条件都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选调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六)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颍泉区人民政府网、颍泉先锋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本次选调的其他有关信息,陆续在颍泉人民政府网、颍泉先锋网发布。
咨询电话:区委社会工作部:0558-3972398
区审计局:0558-2789031
颍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0558-2616679
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0558-2628833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8-2617231
监督电话:0558-2617653(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颍泉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