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2024年引进(调入)市外在编在岗教师公告
为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拓宽我市教育系统选人用人渠道,现将界首市2024年公开引进(调入)市外在编在岗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界首市市外在编在岗普通高中、初中、小学教师;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对紧缺学科(物理、政治、音体美)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必须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调入):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其他不宜引进(调入)的。
二、引进(调入)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引进(调入)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
(二)坚持人岗相适、对等安置原则。学校层次、类型、区位对等引进(调入)。原在城区学校的引进(调入)到城区学校,原在农村学校的引进(调入)到农村学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原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以申请到我市城区学校任教:
1.获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
2.现役军官、士官的家属;
3.在教科研部门单独举办的课堂教学优质课大赛评比中获得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得地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三)坚持均衡配置原则。
1.根据编制缺额情况,对缺额数较多的及偏远乡镇学校予以倾斜;
2.超过单位核定岗位调动的,按照引进(调入)后所聘岗位兑现相应待遇。
三、引进(调入)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领表时间:
2024年7月15日-- 7月25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界首市教育局人事股
3.现场报名需提交材料如下:
(1)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任证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审核合格后,当场发放《人员调动申请表》一式三份,《界首市2024年引进(调入)市外在编在职教师考察备案表》一份,逾期不再受理。
(二)收表时间
收表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12日18点前,逾期不再受理。提交以下材料:
1.《人员调动申请表》(学校及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人社局、编办盖章)一式三份;
2.《界首市2024年引进(调入)市外在编在职教师考察备案表》(相关部门盖章)一份。
(三)考察
界首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组织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品行、在岗、获奖、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四)择岗
考察合格人员,按设置岗位择岗,对形成竞争岗位的,进行笔试,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岗。若笔试分数相同的,依次以职称、学历、教龄及获奖情况为依据进行优先择岗。
四、有关要求
(一)引进(调入)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
(二)引进(调入)后,在界首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公告由界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4812725 4815529(界首市教育局人事股)
上述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界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界首市教育局
中共界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