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界首市公办幼儿园派遣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市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实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4年界首市公开招聘派遣制幼儿园教师2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七)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已被我市公办幼儿园聘用为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含派遣制教师);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考生报名时持本人相关证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24年界首市派遣制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近期同底版彩色小2寸照片5张,并在“诚信承诺”栏中签名确认。
2.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 9月10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4.报名地点:界首市惠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界首市文昌路493号)
5.参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为幼儿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公告时间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考试。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3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70%合成笔试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设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10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专业测试
依据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5: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达不到进入专业测试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数。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中“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统一组织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1.此次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派遣到界首市实验幼儿园工作,由界首市惠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
2.实验幼儿园对派遣制幼师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不服从工作分配的,不服从管理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第二年续签续聘资格。
3.聘用期间薪酬:参照同等情况下在编幼儿教师工资标准核定(不含绩效工资、综合目标考核奖),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相关学校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将追究责任。
2.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微信公众号界首发布、界首青少年、界首人社、界首惠民人力等公众号统一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次招聘公告由界首市惠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8-2833869 0558-4812725
界首市惠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