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2024年招聘兼职责任督学的通告
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省《督学聘任与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推动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强化对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经淮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第一责任区第四届兼职责任督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淮北市第一督学责任区兼职责任督学;
2、招聘人数:11人(中小学8人,幼儿园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坚持原则,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有充足精力履行督学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
(四)年龄50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特别突出者要求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督导理论与方法、教育管理等基础知识,了解我市教育工作基本情况;
(六)有良好的调查研究、分析判断、信息收集及反馈、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和有较突出的组织、协调、指导能力的年轻中层领导、后备干部、骨干教师。
三、兼职责任督学权利
(一)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所承担责任区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并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随访性督导:(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2)招生、收费情况;(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等。
(二)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学校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随访性督导;
(三)学校接受兼职责任督学的监督和指导,按要求提供情况和进行整改。
四、兼职责任督学义务
(一)兼职责任督学聘任后,对负责学校开展随访性督导每月应不少于2次,每学期应向市教育督导办提供不少于2份的书面督导报告;
(二)兼职责任督学聘任后,应接受市教育督导办的管理、考核和奖惩;
(三)兼职责任督学应作为家校联系的纽带之一,听取、负责学生家长意见、建议和投诉,并将学校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教育督导办反馈;
(四)兼职责任督学要依法督导,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对有可能影响公正督导的情形要进行回避;
(五)兼职责任督学进校督导应出示督学证;
(六)兼职责任督学聘任后,不得利用督学身份谋取个人利益。
五、兼职责任督学聘期与待遇
本次聘任的兼职责任督学岗位聘期为3年,每月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8日,报名采用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审核的程序进行。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淮北市第一督学责任区兼职责任督学审批表》,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所填写的《审批表》送到市教育督导室。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电话形式通知报名者。
七、考察、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淮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个人原单位工作情况等。考察合格后,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淮北市教育局网站(https://hbjy.huaibei.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在招聘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向市教育督导室咨询,联系人:李玉堂电话:3880200。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淮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