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马鞍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现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四)坚持测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选调岗位和范围
考务管理岗位2个,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2. 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
3. 在编在岗满3年,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含)后出生),中共党员;
3.具有三年及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4.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三)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未提供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取得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职业道德并受过处分的;
4.干部人事档案重要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
5.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与资格初审、适岗评价、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入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选调公告在马鞍山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mas.gov.cn/)上发布。
(二)个人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自选调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截止下午5:00,逾期不予补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将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发至邮箱27284595@qq.com(邮件“主题”栏填写样式为“XX省XX市XX县/区+姓名”):
(1)《马鞍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选调岗位所需毕业证书;
(4)选调岗位所需现任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
(5)工作业绩及教科研成果证书、表彰奖励证书等。
2.资格初审:市教育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发放《准考证》(具体发放方式另行通知)。
(三)适岗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任职资历、学历、工作经历、与选调岗位相关的工作业绩及教科研成果、表彰奖励情况等,满分100分。根据各岗位《适岗评价表》(见附件2),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适岗评价赋分,根据各岗位适岗评价成绩,取前10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如选调岗位实际参加人数少于10人的,则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均作为下一环节人选。
(四)资格复审
进入本环节人选需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专业测试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用演讲和答辩的形式,测试时间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测试内容:
1.演讲:主要由应聘人员阐述个人简历、应聘岗位的理由和优势、从事该岗位的初步设想和打算等。时间10分钟以内。分值占50分。
2.答辩:答辩采取现场抽题进行答辩。时间10分钟以内。分值占50分。
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演讲和答辩的顺序。市教育局成立专业测试演讲答辩委员会,专业测试演讲答辩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演讲和答辩的情况评定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专业测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适岗评价分数、专业测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分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测试成绩、适岗评价分数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具体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教育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市教育局组成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选调岗位要求,采取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按照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的原则形成考察材料。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马鞍山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
在选调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专业测试、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况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拟选调人员公示期结束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1. 拟选调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 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的。
(八)聘用
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编制、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入职及原相应岗位聘任手续。
五、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人事科组织实施。
六、纪律与监督
对有违反人事考试纪律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开选调工作由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
0555-2473336(市教育局人事科)
0555-8324911(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监督电话:
0555-2472786(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马鞍山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