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根据《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1人。(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考生通过登录http://www.unionjob.cn点击招考报名服务板块即可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00-2024年5月21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时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按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24小时后登录http://www.unionjob.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2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原则上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一科,《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编外聘用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内容主要为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笔试时长90分钟,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考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10: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详见学院公告);
笔试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22号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北区)教学楼。
报考人员可于5月24日-5月25日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成绩低于50分不得参加专业测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于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以上均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等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报考实验员和学生管理岗位的考生专业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考生专业测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潜能等。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试讲时间为20分钟,满分100分。试讲教材和章节于专业测试当天现场抽取,并提前封闭备课60分钟。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顺序,于专业测试当天抽签确定。
成立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
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八、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成绩将在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考生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院党委研究后按学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专任体育教师岗位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其他岗位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聘用,薪资待遇按《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落实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与责任追究等制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1-63668470
纪检监督电话:0551-63411278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