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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龙岩汀州医院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4 11:30:07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7月14日讯:为补充我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力量,经中共长汀县编委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龙人社〔2022〕203号)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10个,计划招聘人数16人,其中临床医学类专业研究生招聘人数不限。具体岗位表及条件详见《2022年福建省汀州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医德医风良好。

  4.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安心卫生健康工作;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通用体检标准和卫生行业规定,护理人员矫正视力1.0以上、无过敏体质。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6.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6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长汀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含试用期)。

  2.与卫生健康部门、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专)科定向委培毕业生。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8.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9.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10.长汀县机关事业单位原在编人员因辞职(含自动离职)、辞退、解聘至2022年7月31日止未满五周年的。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取消其聘用资格)。

  除上述对象以外,在职人员和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不含2022年期满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时应征得服务单位、相应项目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在附件2“报名表”相应栏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如确在报名时无法提供,经申请最迟应于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所在服务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三、报名方式和相关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岗位(附件1),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医院官网本公告最下方处下载),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一)现场报名及材料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7月26日(正常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预约电话:0597-6818088。

  2.报名地点:福建省汀州医院3号楼二楼人事科,联系人:黄女士、杨女士。报名时,有序排队间隔1米,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卡。

  3.报名时提交材料:

  (1)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验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经验证明等材料。

  (2)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二维码验证)和《报考承诺书》(附件4,医院官网本公告最下方处下载),岗位条件要求需取得的相关证书或证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3)个人简历1份,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1张贴报名表)。

  (二)网上报名及材料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7月26日24时。

  2.报名提交材料:

  报考者应将以下材料按文件名命名后扫描,打包发至邮箱:tzyyrsk2022@126.com(邮件标题格式:报考岗位+姓名+专业)。

  (1)《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居住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验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经验证明等材料。

  (2)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二维码验证)和《报考承诺书》(附件4,医院官网本公告最下方处下载),岗位条件要求需取得的相关证书或证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3)个人简历1份,近期规格200K以下、格式为jpg的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版证件照。

  3.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凡网上报考者应在2022年7月27日(班内时间)将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带至福建省汀州医院3号楼二楼人事科进行现场审核,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审核的视作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慎重选择岗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公告(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核对报名信息和岗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书写失误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委托他人填写或报名的需提供报考者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考生本人报名,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3.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通畅,以便考试准考证领取等考务信息通知,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四、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一)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人事科将报考人员资料整理汇总,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并对外公示。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阶段前,对拟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招聘岗位“临床医师(二)”(序号10),采用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含加分)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

  1.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2.面试试题及评委,委托第三方命题及抽签确定评委。

  (二)除“临床医师(二)”以外的其他招聘岗位(序号1-9),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题型全部为客观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不分专业,各招聘专业考试科目以《医学基础知识》为主,试卷委托第三方命题。

  (2)笔试总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笔试合格线为所有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分下调10分。

  (3)笔试时间预计8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达合格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试题及评委,委托第三方命题及抽签确定评委。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招聘岗位“临床医师(二)”(序号10),考试总成绩按面试(含加分)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两位。

  2.除“临床医师(二)”以外的其他招聘岗位(序号1-9),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两位。

  六、疫情防控

  (一)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备考期间应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规定,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减少非必要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顺利参考。

  (二)请考生认真阅读下载打印《2022年福建省汀州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5,以下简称《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

  (三)考试当天,考生本人必须凭身份证、准考证、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福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体温检测正常并佩戴外科口罩,且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参加考试。

  (四)本次招聘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必要的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

  七、体格检查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有合格线以合格线为基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以该岗位取得住院医师培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或通过住院医师培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者)确定体检对象;如条件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1:1比例的按该岗位实有考试达合格线的人数参加体检。发布体检通知。

  (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另加尿毒品检测(阳性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晓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经考察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不予聘用。

  进入考察阶段前报考人员要将本人学籍档案调入我县人才服务中心。在规定期限内确有困难的,须提前征得县卫健、人社部门同意后延长期限。

  九、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长汀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福建省汀州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卫健局下发聘用文件,受聘人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考生因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等造成该招聘岗位缺额情形的,在报考该岗位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每种情形仅递补一次)。

  十、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本次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我院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职责要求和违约责任等),实行聘用合同管理,首次聘用期为5年(含1年试用期),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本县事业单位同级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经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1年试用期,不含进修、规培时间)。

  (三)正式入编聘用后,尚未取得相应执(职)业资格者,除护理岗位须在2022年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其他岗位必须在5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具体按照聘用合同、规培合同、进修合同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符合人才引进的按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有关政策享受相关补助。

  十一、考试规则

  (一)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2年7月12日(含)前取得,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中研究生学历(含符合“两个同等对待”住培生的住培合格证)可放宽到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证明材料)。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岗位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经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含)。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报考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报考护理岗位的2022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执业范围必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岗位中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境内学历:报考者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拥有“双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6.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7.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8.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医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9.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10.关于工作经历经验的认定,报考者需提交由用人单位出具从事科室(或岗位)的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记录清单等;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11.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安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22〕454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简称“两个同等对待”)。

  (三)招聘范围全市指:1.2022年7月12日(含)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2.户籍尚未迁回龙岩市辖区落户的龙岩市籍生源;3.2022年7月12日(含)前取得龙岩市辖区居住证的;4.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招聘范围全县指:1.2022年7月12日(含)前常住户口在长汀县辖区内的;2.户籍尚未迁回长汀县辖区落户的长汀县籍生源;3.2022年7月12日(含)前取得长汀县辖区居住证的;4.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四)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能提供解聘证明的除外)。

  (五)加分规定: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直接采用面试方式的所加分值计入面试成绩中),笔试原始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得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采用面试方式的在面试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的在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六)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进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前,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的空白页面处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前,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应在接到面试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主动放弃的,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八)有关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或体检缺席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4.考生在体检前主动放弃的岗位、体检合格后考察前主动放弃的岗位、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岗位可以进行递补,每种情况只进行一轮递补,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长汀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考生同时报考了“长汀县卫健局长汀县人社局2022年县总医院及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22年长汀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岗位的,其笔试成绩报考单位共享。

  十二、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招考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方案),熟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三)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后不报到的或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并由县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举报。

  长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97-6800361,长汀县卫生健康机关党委纪检电话:0597-6699939,福建省汀州医院行风办电话:0597-6818001。

  十四、咨询服务

  本次招聘公告、笔试、面试通知、成绩及其他等有关招聘信息均将通过长汀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ctrlzy.net/)、“长汀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福建省汀州医院官网(http://www.fjstzyy.com/)等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联系电话:0597-6818088

  附件:1.2022年福建省汀州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2022年福建省汀州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2022年福建省汀州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分申请表

  4.2022年福建省汀州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承诺书

  5.2022年福建省汀州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福建省汀州医院

  2022年7月12日

  附件2-5(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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