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龙岩新罗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3 11:19:42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3月23日讯: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满足基层学校教学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以及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3年新罗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区共招聘77名,其中:中学教师39名,小学教师36名(其中:新罗生源2023届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5名),幼儿园教师2名(其中:新罗生源2023届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1名,新罗区直机关幼儿园1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及任职条件等详见《2023年龙岩市新罗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师德师风良好,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5.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④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⑤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本市已在编教师;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⑦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未满最低约定服务年限的,同时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市(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不含2023年期满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入围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事项
报考人员需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报考人员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或县、区)。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在网上报名期间,新罗区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联系电话:0597-5320122(区教育局人事股)。以放宽条件报名的人员,需在备注栏注明“现任教学校(区聘)”。报名人员需关注本人报名审核情况,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4.招聘范围为“新罗区”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①2023年3月25日(含)前常住户口在新罗区或2023年3月25日(含)前取得新罗区居住证的人员;②新罗区范围内高校的区外生源2021、2022、2023年应届毕业生;③新罗区外高校的新罗区生源(即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户籍或学籍在新罗区内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应往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所有考生统一参加全省笔试。笔试科目、内容参见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有关公告。
2.考生根据本人报考的“岗位名称”参加相应学段和学科的考试。
3.笔试时间:4月30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考生5月20日前可登陆网络报考平台查询个人笔试成绩。本次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执行。
5.本次招考以《2023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二)资格复审
入围考生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机关有权取消考生资格。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或面试前2天提出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从该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三)面试
1.进行面试的岗位:
①中学:中学语文(一)、中学数学(一)、中学英语(一)、
中学思想政治(一)、中学历史(一)、中学地理(一)、中学物理(一)、中学化学(一)、中学生物(一)、中学体育(一)、中学音乐(一)、中学心理健康(一)、中学信息技术(一)等13个岗位。
②小学:小学语文(一)、小学数学(一)、小学英语(一)、小学信息科技(一)、小学音乐(一)、小学美术(一)、小学体育(一)、小学科学(一)、小学心理健康(一)等9个岗位。
③幼儿园:学前教育(二)。
除以上面试岗位外,其他岗位只参加笔试,不参加面试。
2.面试人选确定。
①进行面试的岗位,从资格复审合格且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合格线(合格线为满分值的60%,即: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满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下同)的人员中,按照政策性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合格线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②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办法
1.面试岗位
①未达面试合格线人员不予聘用,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其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
②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2.非面试岗位
①从资格复审合格且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政策性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新罗生源2023届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按相关政策执行。
②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六、体检
1.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另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考生如因孕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全部体检项目合格的,须在产后完成体检项目,经体检、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再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新聘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愿选择学校的原则确定具体学校。
3.招聘的新任教师进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未能按规定期限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的新任教师实行试用期,时间一年,期满由用人学校和主管单位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符合《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第29条规定的新教师,可以通过直接申报确认途径,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教师,要通过申报评审途径,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4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加分按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累加,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为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招考优惠政策。
此类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照顾类别和简历栏内标注参加服务项目类别,请于2023年5月11日~12日期间向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人事股提交书面笔试加分申请报告,并提交加分依据、身份证、考核合格证书(当年服务行将期满的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和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网络报名时,未在照顾类别和简历栏内标注,之后才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认可。
2.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考生、面试方案、面试成绩、资格审查、体检要求及拟聘人员名单在“新罗区人民政府”(http://www.fjxinluo.gov.cn)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联系电话:0597-5320122。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龙岩市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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