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是宁德市人民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按“政府主导、机制创新、委托管理、公益办学”原则共同创办的小初高一体化十二年制市属公办学校。学校位于蕉城区,按照“书院式学习社区”理念规划建设,占地面积约16.8万平米,建筑面积约20万平米,总投资约15亿元,设计规模120个班(其中,小学36个班、初中36个班、高中48个班),可供近6000名学生学习、生活,计划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
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北师大宁德实验学校将坚持立德树人,推进教育创新,积极传承北师大文化传统,持续导入北师大优质资源,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通过构建以名优教师为核心、优质高校毕业生为基础的师资团队,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培养结构和课程体系,努力为每一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切实促进学生主动发展、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终身发展,致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科学精神、未来意识、国际视野、文化底色的优秀公民。
没有好成绩不是北师大,仅有好成绩也不是北师大。北师大宁德实验学校将在北师大“人·爱·创新”的核心价值导引和“弱鸟先飞”“滴水穿石”的闽东精神激励下,自觉践行“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没有兴趣就没有学习,教师育人在细微处,学生成长在活动中”的教育理念,努力以高远的办学目标、科学的教育管理、高端的师资培训、丰富的课程资源,和优良的师表形象、多彩的校园生活、出色的教育质量、鲜明的办学特色,丰富地方基础教育样态,增加地方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区域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和改革创新,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的需要,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
因事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北师大宁德实验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认同北师大教育理念,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3.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要求,身心健康。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5.符合《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非202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均须在本公告发布月前取得;202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宁德市行政区域内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应聘人员与北师大宁德实验学校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骨干教师基本条件
1.具备本公告第一条第(一)款“基本条件”。
2.具有教师序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县(市、区)级以上名师工作室负责人。
(2)市(设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或课堂教学、教学基本功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3)参加命制所在省(市)高考、中考试题。
(4)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或在毕业年级任教5年以上,胜任循环教学,能承担学科示范、指导、把关责任,成绩突出。
(5)在1500人以上规模学校担任中层、校级干部3年以上,专业基础扎实,管理经验丰富,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执行力,成绩突出。
(6)在课程建设、班集体建设、学生社团(特别是科技类、体艺类)建设与指导等方面经验丰富,成绩突出。
(7)应聘体育学科岗位的,取得一级运动员以上等级称号;应聘音乐、舞蹈学科岗位的,本人参加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演出、比赛,获得省一等奖以上奖励;应聘美术、书法学科岗位的,作品参加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获得省一等奖以上奖励,或作品入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展览;应聘科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学科岗位的,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比赛,获得省一等奖以上奖励。
4.综合面试成绩优秀(85分以上)。
二、岗位需求
学段 |
学 科 |
合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道法/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科学 |
信息科技 |
通用技术 |
心理健康 |
体育 |
舞蹈 |
音乐 |
美术 |
书法 |
小学 |
14 |
7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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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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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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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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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初中 |
6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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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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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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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2 |
2 |
2 |
1 |
34 |
高中 |
4 |
4 |
4 |
3 |
3 |
2 |
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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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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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1 |
1 |
|
32 |
总计 |
24 |
17 |
12 |
3 |
3 |
4 |
3 |
3 |
3 |
2 |
2 |
1 |
1 |
7 |
2 |
5 |
5 |
1 |
98 |
备注:
1.应聘体育学科岗位的,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武术、跆拳道、健美操、啦啦操专项。
2.应聘科学、信息科技、通用技术、体育、舞蹈、音乐、美术、书法学科岗位的,专业技能应较为突出。
三、招聘步骤
(一)公告发布
招聘相关信息在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宁德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ningde.gov.cn)和北师大相关平台公开发布。
(二)网络报名
10月1日至20日20:00,应聘人员登录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人力系统(https://basiceduhr.bnu.edu.cn/core/login/index/hr_recruit_user),注册,完善个人简历信息后投递相关岗位(其他渠道无效)。
(三)资格初审
10月28日17:00前,宁德市教育局、北师大宁德实验学校与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发展管理部(以下简称“北师大基教部”)按照招聘条件审核应聘人员简历,确定进入考试环节人选。
(四)考试
由宁德市教育局、北师大基教部组织实施,分笔试、试讲、心理测评、综合面试。
11月1日,北师大基教部通知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统一笔试。
1.笔试
(1)时间:11月4日。
(2)笔试内容为从事教师岗位所需掌握知识。
(3)笔试成绩40分以上者,按照岗需1:20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序,进入试讲考核环节。如遇弃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2.试讲与心理测评
(1)时间:11月5日—17日。
(2)试讲考核当日,宁德市教育局对进入试讲考核环节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复核。
(3)试讲考核采用“试讲+评审专家问答”的形式进行。应聘科学、信息科技、通用技术、体育、舞蹈、音乐、美术、书法等技能类学科岗位的,还需进行专业技能展示。
(4)试讲考核当天进行心理测评。
(5)试讲考核成绩75分以上者,按照岗需1:10的比例,依加权分(笔试分×30%+试讲分×40%)从高到低排序,进入综合面试环节。如遇弃权,按照加权分(笔试分×30%+试讲分×40%)从高到低递补。
3.综合面试
(1)时间:11月30日—12月1日。
(2)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问答+开放式交流”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教师职业素养。
(3)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被聘用。
(五)聘用
1.12月中下旬,北师大宁德实验学校依据应聘人员参加统一考核总成绩(笔试分×30%+试讲分×40%+综合面试分×30%,以北师大基教部提供数据为准),按照岗需计划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请北师大基教部和宁德市教育局审核。
2.宁德市教育局和北师大宁德实验学校依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体检合格的,宁德市教育局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应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北师大宁德实验学校可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1)考核总成绩符合聘用条件者放弃聘用资格;
(2)低学段学科缺少符合条件的递补者。
5.应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北师大宁德实验学校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北师大宁德实验学校可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1)经审核,资格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2)体检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限应聘英语教学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应聘时提供的信息不真实。
6.北师大宁德实验学校确定递补时,须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笔试分×30%+试讲分×40%+综合面试分×30%)从高到低递补(不含弃权者)。递补者笔试分须在40分以上,试讲分、综合面试分均须在75分以上。
若低学段学科缺少符合条件的递补者,北师大宁德实验学校可从相应学科高学段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笔试分×30%+试讲分×40%+综合面试分×30%)从高到低递补(不含弃权者)。
7.因报名人数不足,或应聘人员在笔试、资格复核、试讲、心理测评、综合面试、体检等环节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个别岗位的岗需比未达1:3的,宁德市教育局报请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可用于增补紧缺学科招聘计划,但增补人员的试讲、综合面试成绩均须在85分以上。
四、聘用待遇
(一)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二)工资标准参照宁德市直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执行,教师平均年收入高出宁德市直公办学校同学段同职级在编教师25%。高中教师在此基础上再适当上浮。
各学段骨干教师的薪酬待遇,由北师大宁德实验学校与相关教师商议确定。
(三)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标准缴纳各项险金。
(四)符合《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宁委人才〔2022〕4号)、《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宁委人才〔2022〕9号)、《宁德市引进教育人才操作细则》(宁教规〔2023〕6号)等地方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应待遇。
(五)可安排入住校内教师周转房,前三年免租金,能源费自理。
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舞弊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未尽事宜,按国家、福建省、宁德市及北师大基教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宁德市纪委监委驻宁德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93-2915658。
(四)本公告由宁德市教育局、北师大基教部、北师大宁德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952735555(张老师)
19909349925(李老师)
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