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莆田市北岸经开区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3 11:32:38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3月23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北岸经开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经开区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精神,结合经开区实际,现就经开区2023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提出以下方案: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3月26日至2005年3月25日期间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7个岗位,共20人)
序号 |
学校 类别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 |
教 师 资 格 |
普通话 |
1 |
小学 |
语文 |
6 |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
语文学科小学及 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二级甲等 及以上 |
数学 |
4 |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
数学学科小学及 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二级乙等 及以上 |
||
英语 |
2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相应学科小学及 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二级乙等 及以上 |
||
音乐 |
2 |
|||||
美术 |
2 |
|||||
心理健康 |
1 |
|||||
2 |
幼儿园 |
幼儿园 |
3 |
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
二级乙等 及以上 |
备注:1.学历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2.具体岗位见附件1《北岸经开区2023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其他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3月26日至2005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3.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可延至2023年12月31日);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企业、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等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时限要求。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局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考生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由北岸经开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具体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北岸经开区人社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经开区教育系统党委纪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5日-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教师招考专栏。
3.资格初审:由北岸经开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4.注意事项:笔试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只能报考一个学段一个学科),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对注册虚假信息,恶意刷高报考人数,达到减少竞争目的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不开考;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若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北岸经开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公布,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4月30日,笔试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
4.笔试加分: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等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3、4)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
拟加分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将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ptmzwba.gov.cn/xxgk/tzgg/“通知公告栏”<以下简称“北岸管委会网站”>另行通知)随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向北岸经开区教育局(管委会机关综合楼110室,咨询电话:0594-5952913)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北岸管委会网站上予以公示。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北岸管委会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具体时间另行在北岸管委会网站通知公示),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面试人选须随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应届生可先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此审核为准。招聘单位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严格复查的前提下,除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失职渎职外,不再将“专业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
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闱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在北岸管委会网站通知公示。
4.面试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由同一批面试评委面试,并在当天内完成,采取课堂片断教学方式进行。
5.面试内容与分值:
(1)小学:小学所有学科招聘面试,统一采取课堂片段教学的办法,届时由第1位面试考生从评委设定的若干考题中,随机抽选一题(同一学科同一课题)进行60分钟教学方案设计(教学方案不评分),然后进行10分钟课堂片段教学,评委予以评分,课堂片段教学成绩为面试成绩。
(2)幼儿园:幼儿园学科招聘面试采取课堂片段教学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课堂片段教学由考生从评委设定的若干考题(语言或科学领域)中,随机抽选一题进行60分钟教学方案设计(教学方案不评分)。然后进行10分钟课堂片段教学,分值占80%。最后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测试的内容为“弹唱”(分值占20%。边弹边唱,乐器为电钢琴,由区招聘领导小组提供),由考生从评委设定的若干考题(艺术领域)中随机抽取一个进行弹唱,“弹唱”时间由评委根据内容统一确定。
6.使用教材:以经开区小学幼儿园现行使用教材为准。
(1)小学
语文: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三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数学:义务教育教科书《数学》三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英语:义务教育教科书《英语》三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美术:义务教育教科书《美术》三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音乐:义务教育教科书《音乐》三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心理健康:2019年修订版《小学生心理健康》三年级下册,福建教育出版社。
(2)幼儿园:福建省幼儿园教师教育用书《领域活动指导》大班上册,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8月第2版)。
7.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在北岸管委会网站公布。
8.评委组成:由招聘领导小组随机抽调面试评委,每组由7人组成。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在北岸管委会网站通知公示。
2.体检地点: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学科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4.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考察对象: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2.考察办法: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考察由经开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持《北岸经开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聘用考察表》(见附件2)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商调档案后上交北岸经开区教育局,具体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组织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在北岸管委会网站公示通知。
(七)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八)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名额)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可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报名方式届时将另行通知),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依原方案开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补充招聘环节若上级要求有变,将以上级要求为准。
五、注意事项
1.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5年服务年限制度。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北岸管委会网站上予以公告,敬请及时关注。
招聘有关事项参照国家、省、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经开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4.《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
〔2009〕221号)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