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三明明溪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4 10:34:16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8月04日讯:为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73号)文件精神,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5个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重点安置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服务窗口;服务期限2年;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详见《明溪县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对象为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本县生源的省内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2023年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脱贫家庭(含脱贫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身有残疾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基层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招聘对象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2022届离校未就业(以2022年7月以来未缴交社保或由个人自行缴交社保为准)且将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4.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在1993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3周岁(即在1990年7月3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
5.报名人员须在2023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将取消派遣资格。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4日至8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联系点方式
明溪县人才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人社局二楼,东方军桥)电话:0598-28611352813553
本次招聘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资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照1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填写《明溪县2023年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附件2)和《明溪县2023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募考核量化评分表》(附件3)等与量化得分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考生对报名表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四、考评办法
采用量化评分形式,量化考核组由县人社局、财政局组成,考核组对照《明溪县2023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量化评分表》(附件3)进行审核计分,以该岗位报名人员量化分数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量化同分情况下,体检人选顺序:2023届未落实就业去向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优先、农村脱贫户优先、零就业家庭优先的次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及公示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对象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统一在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因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量化分数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六、加强管理
各用人单位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培养使用并重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1.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在的用人单位要担负起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计划组织实施的领导责任,经常性检查指导、督促落实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其在用人单位服务情况,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组织教育培训和安全健康等日常管理工作。
2.对管理服务不到位、优惠政策不落实的用人单位,县人社局将暂停或减少其今后的招聘名额指标。
3.如上级有新政策下达,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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