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医护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01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岗位所需专业和条件,公开报名,统一测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02 招聘岗位
03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热爱受聘岗位的工作,服从院方管理及岗位分配,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较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3.招聘人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1.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独立院校、民办院校、3+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专业对口,具有资格证或临床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2.本科年龄原则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在各类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2.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3.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4.提供虚假证件及资料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4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临洮县卫生健康局全程参与监管,医院人事科统一组织,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计划表,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临洮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综合业务楼515室)进行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携带小2寸蓝底照片1张),现场报名需提供个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业课程成绩单)、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荐材料等相关资料。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考。
3.资格审核。按照公告公布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加入医院应聘微信群,后续具体事宜在微信群通知,请随时关注;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告知本人并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05 考试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基础知识、专业能力及相关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答题时间90分钟,考生自带文具。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请随时关注应聘微信群。
笔试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按时参加笔试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若出现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由医院人事科电话或微信通知。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请随时关注应聘微信群。
综合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缺考、违纪或笔试成绩为0者,面试缺考、违纪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最终成绩。总成绩末位同分的,以笔试成绩为主。
06 体检、考察
1.体检。综合成绩公布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统一在临洮县人民医院体检科进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为主,递补只进行一次。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本人前往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政审材料,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07 公示
依据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08 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列为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续聘。具体岗位由医院按科室需求进行分配。
09 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临洮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说明。
10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瑞新路89号
报名邮箱:714728680@qq.com
联系电话:0932-2239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