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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临夏县招聘辅警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2 09:14:53 来源:人才引进网

临夏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为充实警务辅助力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规范标准和程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其中男性43名,女性7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三)具有临夏县户籍(2023年7月15日前落户为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政法院校(公安专业)、公安院校毕业生和复退军人可放宽至大专文化程度;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0米,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含4.8),无色盲、色弱;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间出生)。政法院校(公安专业)和公安院校毕业生、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明显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热爱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违法行为被治安行政拘留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的,受到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本人或直系亲属受到刑事处罚的、近亲属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5.因违纪违规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七)优先招聘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政法院校(公安专业)和公安院校毕业生。

(八)加分项

1.对于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以及县公安局民警(含退休、病故)的配偶、子女,在招聘中给予政策倾斜,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最多加一次,不得累计加分;

2.政法院校(公安专业)和公安院校毕业生在招聘中笔试成绩加3分,最多加一次,不得累计加分。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签订用工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8月1日至8月3日在临夏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nxiaxian.gov.cn)及临夏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临夏县公安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用电脑端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9:00至8月8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点击“临夏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栏—“我要报名”端口注册登录账号。登录后,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役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9日18:00。

4.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18:00。

5.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报名确认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汉语作答,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4.满足加分条件的,请携带相应的文件或证书。

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户籍、视力、辨色力和身高等进行筛查,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

(五)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为100分。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六)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

(七)体能测评

1.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进行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现场通知。

3.测试内容: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公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组织进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4为合格;1000米跑,所用时间≤4'3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身度≥245厘米为合格;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4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3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身度≥210厘米为合格。体能测评实行项目达标制,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体检程序。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取消应聘资格。

4.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九) 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应聘人员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五、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本次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性质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担任辅助支持的非人民公安身份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公安和公务员的相关待遇。

(二)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与临夏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备案,招聘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后,不能胜任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三)聘用后的考核由临夏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相关制度的一律解除劳动关系;在聘用期间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警务辅助人员薪酬规定执行,结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值班补贴、工龄工资、层级工资等组成,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州公安局、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关于认真落实《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州公发〔2023〕65号)精神执行。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按规定由个人和单位分别缴纳。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均在临夏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nxiaxian.gov.cn/)及临夏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临夏县公安局)上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成绩保留六个月,六个月内如有职位空缺,可从公示无异议人员中依序递补。

(四)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情况,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临夏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nxiaxian.gov.cn)及临夏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临夏县公安局),自觉遵守相关要求。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

临夏县公安局:0930-5930587

监督电话:

临夏县纪委监委:0930—3221505

临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0—3224196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31—8727856

                                                                                                  

临夏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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