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潮州市饶平县教育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6 08:16:15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6月06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全力推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可以报考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但大专或以上学历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年龄为18至35周岁的人员(即1987年6月21日至2005年6月20日期间出生)。
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2023年饶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要求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历年饶平县事业单位各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采取网络公开报名方式。考生于2023年6月19日9:00至6月21日17:30登录“2023年饶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rpjyzp2023/)报名。
报名咨询联系方式:饶平县教育局0768-7506252。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考生报考指南》(附件2),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等资料。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②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组)报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职称、户籍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③报考人员报考要求持有教师资格证岗位的,须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证认定的,须于报名截止日(即2023年6月21日)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书和符合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对于教师资格证可免试认定的报考人员,需取得就读高校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和符合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报考人员需取得正式的教师资格证书方可办理入职手续。若对教师资格持证上岗的要求有新规定,即从其规定。
④国内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报名截止日(即2023年6月21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即2023年6月2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按照报名注意事项第3点规定),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上述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⑤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近3年(2020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1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在报名登记表填写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饶平县教育局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⑥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名称及代码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要求。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于2023年7月5日至7日登陆“2023年饶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遗失或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单科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1.笔试
①笔试科目:报考教师及保育员岗位的考生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知识和素养,报考会计岗位的考生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及会计知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②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7月8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③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饶平县教育局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确定面试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岗位组)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面试末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该岗位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所需资料、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aoping.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注意: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产生所有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恶意报名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复印件及其它证件无效。
4.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若同一岗位(岗位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综合成绩将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aoping.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按岗位招聘人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饶平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教师及保育员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会计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五)公示和聘用
1.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中报考岗位组(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岗位)的报考者,按照其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确定为该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县内工作调动;工作满8年后,方可申请调离本县。
4.获聘人员须在通知期限内到饶平县教育局领取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5.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6.对弃聘或不服从分配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五、相关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岗位组)取得聘用资格者,或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68—7502153。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公开招聘由饶平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五)本公告没有明确事项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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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教育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