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政协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的公告
越秀区政协办公室因工作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1名,主要从事办公室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越秀区政协办公室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性别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及以后出生)。
(三)有一定的文书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具有公文写作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5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2:30至4: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下载《越秀区政协办公室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填写好个人信息,连同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到广州市越秀区政协办公室(越华路183号703室),原件核对完交回考生,复印件存档备查。
3、资格审核。考试前将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最终确定有效报名人数。
(二)考试
考试形式采用面试、综合素质考评。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考核合格并确定聘用岗位的人员,薪酬待遇按照越秀区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依法购买五险一金。其他管理办法按照越秀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三)本公告由越秀区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3268490、8326863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越秀区政协办公室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