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安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我局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惠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纹身;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因违反纪律、规定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六)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退役士官和士兵、体育院校及警察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用工方式和福利待遇
(一)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见附件1)。
(二)辅警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服装由公安局统一发放。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2024年7月17日8:30至2024年7月23日12: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含报名补充材料)。
网上报名方式:考生使用微信扫一扫二维码(附件2),即可注册报名。手机卡为电信运营商的考生,如遇无法收取注册验证码等情况,可用身边亲属的非电信运营商手机卡进行注册报名,填写报名资料时准确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后续考试通知)。
注意:提交资料后不代表报名成功,报名人员务必实时关注报名小程序反馈信息,否则造成报名不成功等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相片;
(2)户口簿(扉页和本人页)相片;
(3)本人学历证书(专科及以上还需提供学信证明)相片,毕业证书在“毕业证书”栏上传,相关学信证明可在“报名资料信息”栏上传;
(4)其他能证明符合招考岗位的相关证件(如退伍证等)相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需附上证书相片及国家人社部提供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证明;
(5)在职的公安机关辅警需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本人信用征信证明,由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打印,报名截止日前一周内起开具的有效(网址https://ipcrs.pbccrc.org.cn/)。
(以上第1-5项资料的电子版需在报名环节提供,如在报名环节因提供资料不齐或不清晰而被退回达2次及以上后,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完整报名资料的,将被作“不同意报考”处理;第6项资料仅需在面试环节提供纸质版。)
3.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中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于2024年7月17日8:30至2024年7月23日17:30对报名人员的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包括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待定,以具体通知为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5%+体能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45%。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情况,符合招录条件资格的考生可以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计算机网络无纸化考试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权重约10%)、辅警管理制度(权重约10%)、专业基础知识及技能测试(含打字测试,权重约80%),考试题库可在本公告下方(附件3)。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其中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笔试成绩加15分,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10分,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笔试成绩加10分。
2、体能测试。笔试合格者将按照成绩高低排序,以报考岗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进入体测环节,如未达到应招比例人数,则以成绩合格的人数进入体测环节。男性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女性测试项目为800米跑(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4)。考生需签署体能测试承诺书(详见附件5)。
3、面试。按照笔试和体能测试的折算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以报考岗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未达到应招比例人数,则以成绩合格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综合能力,面试分按100分计算,面试分合格线为60分。
最终按笔试、体测、面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笔试合格者未被录取的,将录入辅警考生备选库,成绩在本单位下一次组织招录考试前有效,可作为辅警补录依据。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应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规定项目体检,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政审
从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文化程度、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涉黄涉毒等方面进行政审。
(五)录用
经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方面均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录用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审批。被录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为放弃。笔试、体能测试、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为取得报考资格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或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直接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州市公安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辅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2-3899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