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浮市云安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3 14:43:47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1年09月03日讯: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做好我区卫生健康医疗服务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云安区卫生健康局决定组织云浮市云安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和7间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区直医疗单位招聘对象为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执业医师、检验师或中级以上资格人员放宽到大专学历;乡镇卫生院招聘对象为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1986年9月18日至2003年9月18日期间出生的)。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8日后出生的),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1年9月18日后出生的)。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云安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并享受相关工资等福利待遇(非财政统筹单位由用人单位解决)。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一般为18-35周岁,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界定时间为报名截止之日;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现役军人;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为云安区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或曾在云安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且在2016年及以后被辞退或擅自离职被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在编人员均不得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七楼人事和宣传科教股
(二)报名人员必须亲自到场并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并贴好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
3.相应专业岗位的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资格证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张;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1份;
6.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者其他佐证材料原件;
7.报考“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岗位的,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服务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报考岗位需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当场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合格的准考证发放另行通知。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从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岗位表有职称或资格要求的);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方式
(一)测评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成功完成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成绩
总成绩=面试成绩。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在考核成绩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提出一次复检。如遇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以及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人选公布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报到并参加体检,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上报云浮市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必须凭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开具的介绍信,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人员,视其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录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终止试用期和聘用关系。录用人员经入编聘用后必须在云安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内服务满5年。不得以交流、借调、正式调动等方式调离聘用单位。服务期内,如因个人原因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向聘用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标准由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有调整的,届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及考前14天内离开云浮市境内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以及考核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在云安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nan.gov.cn/index.html)上公布,相关资料也可在以上门户网站下载。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者须在网上查阅或与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招聘资格。
(二)报考者参加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或体检。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公告由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6-8638266),云浮市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监督电话:0766-861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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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云浮市云安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