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纪委监委、湛江市委巡察办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协管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湛江市纪委监委、湛江市委巡察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人员。以下为有关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湛江市纪委监委协管人员3名,湛江市委巡察办协管人员1名。聘用人员按照协管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与湛江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湛江市委巡察机构和湛江市清风苑管理中心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以及聘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2.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服务年限而服务年限未满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月薪4600元(含聘用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写《湛江市纪委监委、湛江市委巡察办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协管人员报名表》(需附照片、报名人员签字确认);
②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学历认证证明)、相关经历的证明材料;
③近期大一寸彩色蓝底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④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加盖公章的党员证明(XG02岗位需提供);
⑤岗位表(附件1)所需其他条件材料;
⑥其他能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材料、荣誉证明;
⑦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面试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为pdf格式(照片另附)并打包发送至湛江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邮箱(zjsjw_zzb@zhanjiang.gov.cn,邮件主题与报名资料压缩包命名统一使用“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如“XG01+张三”)。不按指定格式投递邮件者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7日—9月2日
3.咨询电话
0759-3180321
(二)资格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应根据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审核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者须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湛江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将在湛江市纪委监委“廉洁湛江”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若同一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则视情况组织复试。
(四)体检、考察
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体检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及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到指定市直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湛江市纪委监委组织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聘用
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湛江市纪委监委“廉洁湛江”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聘用。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湛江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湛江市纪委监委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