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形式
本次招聘珠海市公安局直属部门辅警6名,具体岗位设置、招聘条件等见《珠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拟聘用人员与珠海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二、报名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18周岁至45周岁(1978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5.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6.无精神病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报名优先考虑: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患有精神疾病或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入职转正后,本科及以上学历辅警年薪不低于7.5万元,大专学历辅警年薪不低于6.8万元,以上均含个人需缴纳的“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9月4日。
2.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资料:毕业证(最高学历,必须是已毕业)、学历认证资料(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有学位证,请提供学位证、学位认证资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dgdc.edu.cn/,打印学位认证报告);报名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珠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4)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资格技能证书。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将上述报名材料彩色PDF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hgajfk@163.com。
注:报名资料压缩包和邮件标题需按“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格式注明,如“A01+张三”,邮件投递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18:00,逾期投递无效。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无误,资料填写或提交不完整的不予审核。
(二)履历筛选及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进行履历筛选及资格初审,结合人岗匹配度择优确定应聘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对通过履历筛选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面试相关事宜。没有通过履历筛选及资格初审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含心理测试)
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口头回答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沟通、语言、心理抗压等方面能力及仪态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能力倾向、人格、心理素质等各方面水平,不设合格线,测试结果不纳入面试成绩。面试(含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对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面试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外加试一道面试题。资格复审重点查验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真伪,审核有关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报考要求。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技能测试环节,如出现放弃复审或复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下一名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登录网址:https://ga.zhuhai.gov.cn/进行查询。
(五)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以实际操作大巴车驾驶的形式考察应聘人员在具体工作场景中的操作能力和技能水平。技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如出现放弃技能测试或技能测试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下一名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及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能测试
应聘人员应对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试进行认真考量,有相关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者请勿参考,以免发生意外。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应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即时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政审考察
珠海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核查是否存在不得招聘为辅警情形,同时组织面谈,重点对应聘人员人岗适配程度进行评估,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根据履历筛选及资格初审、面试(含心理测试)、资格复审、技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与珠海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情况请登录网址:https://ga.zhuhai.gov.cn/进行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1.应聘人员体能测试、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二)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三)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756-8642484、0756-864932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