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广西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打好“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加快推进桂平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决定组织部分中学到区内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3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对口且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2024届及2023、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同时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24年上半年广西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7日9:30-12:0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约等程序进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20人的需参加本次统一笔试筛选,未达20人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活动当天上午9:30-12:00。
2.提供材料:《2024年上半年广西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并亲笔签名、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证明(如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必须在聘用前取得学历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也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3)。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三)笔试
1.确定笔试人选
现场报名结束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20人的岗位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确定为笔试人选。
2.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方式
笔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方式
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对应学科课程,面试采取讲课(试讲)方式进行。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
(五)签订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签约协议书》。
(六)考核
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聘用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按面试合格成绩(同专业、同考场)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合同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如已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的,则取消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父母姓名。如报告,只能表述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四)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变化应及时通知招聘单位,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五)本公告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gxgg.gov.cn/)、桂平人才网(http://https--gp--gxrc--com-e3adab430d.zipv6.gxzf.gov.cn/)等相关政府网站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平市赴外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桂平市教育局人事股,0775-3388037。
2024年上半年桂平市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