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玉林市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市场监管编外工作人员5名。
三、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年龄:21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2年11月期间出生)。
(五)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逻辑思维,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六)具有可以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符合具体报名岗位中的有关要求。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8.其他不宜从事社会化工作的人员。
四、福利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正式聘用的月工资3500元(含五险单位和个人部分)。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国家要求购买五险等。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公告发布
在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lyz.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法
应聘者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和相关条件进行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的方法,本次报考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代报名、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人员须填写《玉林市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报名时须采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技术资格证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后退回)、学信网查询核验学历及学位认证备案表一份。以上材料(A4纸)需扫描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材料于现场报名当天拷贝到玉林市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股。
2. 一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775-2399555。
报名地址:玉林市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股(玉林市玉州区一环北路301号3楼311室)。
(四)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综合能力、逻辑思维以及与市场监管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后适时在面试地点公布。
(五)体检
面试后,按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由玉林市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七)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lyz.gov.cn/)及玉林市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一楼进行公示。公示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排名、备注等,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玉林市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自报名至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3.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玉林市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
玉林市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