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福泉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福泉高中教育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中共福泉市委、福泉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福泉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引才工作。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共3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福泉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原则及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才对象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35所省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院校名单详见附件2)。
3.985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4.其他师范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引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方针,恪守师德,教书育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类高校、35所省属重点师范院校、985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他师范院校毕业生须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学位(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5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6.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3.截止2024年8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4.截止2024年8月3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5.截止2024年5月8日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在职人员;
9.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11.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福泉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网站发布引才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分别到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开展。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网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至2024年5月8日17:00。
②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清晰可识别)分别命名后发至指定邮箱(fqjyjzgk@163.com)。
2.报名材料
(1)《贵州省福泉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附件3);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http://my.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科成绩表、学校证明(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各1份,并签署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承诺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或学位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附件4);
(6)报考职位要求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自荐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报名,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报名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每人仅允许报名投岗一个岗位。报名登记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误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委托他人报名,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上述情况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公告》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引进对象、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是否符合引进职位所需条件等进行审核,确定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汇总资格审核情况,经资格审核符合职位表所要求的条件及相关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按照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现场领取准考证。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公告》及职位表,报考不符合条件职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审核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后面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相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基本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要求标准组织开展体检。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在规定时间未到体检地点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予以递补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本《公告》第四条“引进对象及条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3.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未能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4.自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日内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相关资格证书、无特殊情况未将个人档案邮寄到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的;
5.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相关规定的。
(七)公示及聘用
对符合引进条件且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相关手续。签约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引进资格。
六、有关要求
1.本次人才引进人员全部为事业单位正式事业编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待遇按国家有关同类人员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引进的人员在福泉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辞职或放弃。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5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的资格审核、综合考核、体检、考察等相关人才引进信息。网站上公布的人才引进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在市纪委市监委的全程监督下开展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由市纪委市监委按程序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解释权属福泉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2226514(贵州省福泉市教育局政工科)
0854—2220185(贵州省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2215317(贵州省福泉市纪委市监委)
福泉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系统
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