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科大学创建于1947年,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医学本科院校,曾用关东医学院、大连大学医学院、大连医学院等名称。1969年为支援“三线”建设,学校整体搬迁至贵州省遵义市,更名为遵义医学院。2018年更名为遵义医科大学,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办学实力雄厚,系省属重点高校,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国家首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由新蒲校区、大连路校区及珠海校区3个校区组成,占地面积2515亩,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有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下设29个教学院系、5所直属附属医院、6所非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专业技术岗1名,管理岗1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遵义医科大学2024年第一批简化考试程序招聘博士配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为我校在编在职博士的配偶,同时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能力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15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6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书。
8.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zmu.edu.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3月6日到2024年3月14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09:00至2024年3月16日12:00(报名通道将于2024年3月16日12:00准时关闭);网络报名投递邮箱:zyykdxrsc@zmu.edu.cn。
网络报名需填写《遵义医科大学2024年第一批简化考试程序招聘博士配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2),并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网络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结婚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扫描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电子版1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资格审查
由遵义医科大学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遵义医科大学网站(https://www.zmu.edu.cn/)上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在贵州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遵义医科大学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流程及面试时间在遵义医科大学网站上进行公布,由应聘人员自行浏览查询。
2.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3.面试形式:本次采取网络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方式及内容
由应聘职位5至7名相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负责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其进行考核,量化评分。
面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百分制),才能按规定进入体检。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遵义医科大学网站(https://www.zmu.edu.cn/)上公示。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24年4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医科大学网站(https://www.zmu.edu.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州省教育厅和遵义医科大学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教育厅和遵义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28609555;监督电话:0851-28643386
六、其他
未定事宜,由遵义医科大学报贵州省教育厅,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遵义医科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