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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邯郸魏县选聘、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4 09:57:05 来源:人才引进网

  魏县2024年公开选聘、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促进魏县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全县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打造邯郸东部区域医疗中心。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7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招聘原则
 
  本次选聘、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选拔人才,在笔试、面试、政审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数量、条件及程序
 
  (一)岗位数量
 
  选聘37名。其中:县医院12名;中医院8名;第二人民医院12名;妇幼保健院5名。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6年7月30日以前出生,含当天;198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7月30日之后,不含当天);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第一批次);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工作经历(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报考人员需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执业资格等条件。(具体岗位数量和岗位条件见《魏县2024年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准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学历报考;
 
  7、县卫健系统已入职人员、服务期内医学定向生和规培期间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为:
 
  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40715174147
 
  报名时上传白底电子版照片。
 
  报名时上传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中级职称资格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二级医院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扫描件。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8:30--2024年8月2日下午17:30。
 
  3、资格初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4、电子版照片统一为小二寸白底。
 
  5、报考选聘人员不收取报名费。
 
  (五)面试测评
 
  1、根据资格初审情况,依据应聘岗位进行分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打印《测评准考证》,打印时间和地点在魏县党政网公布。测评地点在魏县,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测评准考证》。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测评,如果某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之比超过15:1,增加笔试,有关情况以公告形式告知相关人员,加试的笔试成绩只做筛选,不计入测评总成绩,按进入测评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15:1的比例依据加试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测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加试的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测评。
 
  2、测评方法:采取自我介绍、答辩、现场提问和实操等环节进行测评,测评时间为15分钟,测评总分为100分。本次选聘测评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测评人员的测评成绩于当日在测评地点统一公布。
 
  3、确定体检对象:依据测评成绩,根据选聘计划,各岗位按照选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依据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测评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学历(学位)较高者;专业技术等级高的;工作单位级别高的;工作时间长的;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魏县党政网。
 
  2、资格复审需要提交以下原件及复印件:(1)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4)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等级证书;(5)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级别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6)规培合格证;(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魏县党政网公布。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三龄两历”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九)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程序
 
  (一)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211人,其中:县级医疗机构127人,乡镇医疗机构84人。(具体岗位数量和岗位条件见《魏县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基本条件
 
  1、具有邯郸市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邯郸市户籍的视为具有邯郸市户籍。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宜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和年龄。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的(2006年7月30日以前出生含当天;199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的(2006年7月30日以前出生,含当天;198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含当天)。
 
  5、已经就业或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合同(协议)或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准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学历报考;
 
  7、县卫健系统已入职人员、服务期内医学定向生和规培期间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报考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为: 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40719152620。报名时上传电子版白底照片。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8:30--8月1日下午17:30。
 
  3、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上午12:0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5、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和方法: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及时关注魏县党政网公告,根据公告要求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按时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满分200分。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医学基础知识》占150分。笔试设最低分数线,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在魏县党政网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魏县党政网。
 
  2、资格复审需要提交以下原件及复印件:(1)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其他证明材料;(3)笔试准考证;(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5)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证;(6)已经就业或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合同(协议)或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和能力,同岗位考生在同场、同组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同一岗位答辩题目相同。
 
  3、面试考场划分为“两室”,即候考室、面试室。面试者凭《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进入面试考点,首先进入相应面试的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准考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后,宣读《考生面试须知》,然后依次抽取面试顺序号。根据时间安排,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号由引领员引入面试室。同时,提醒下一个面试者准备。
 
  4、面试分组:每场面试,对应聘者根据应聘岗位进行分组,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如需要蛇形分组,各岗位蛇形分组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5、面试打分。面试由评委按照评分细则对面试考生进行综合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综合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打分之和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于当日在面试地点公布。
 
  6、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党政网公布。
 
  7、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较高者,有执业资格证者,学历(学位)较高者,有服兵役经历的。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政审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选择单位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笔试成绩较高者,有执业资格证者,学历(学位)较高者,有服兵役经历的。经过以上比较仍然无法确定选择准顺序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择顺序。
 
  对于面试中采用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单位,再由各小组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单位,依次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有执业资格证者,学历(学位)较高者,有服兵役经历的。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择顺序的,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择顺序。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择顺序不变。
 
  四、选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是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五、聘用管理与相关待遇
 
  对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人事代理程序办理人事、工资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首聘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所有录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不纳入编制管理,与现有在职人员同工同酬,五年之内不得流动、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实行诚信制度,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本次招聘所有通知在魏县党政网发布,请考生关注魏县党政网,因未关注魏县党政网而造成通知不到的,由考生负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魏县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报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根据工作进度调整各环节的起始时间。
 
  咨询电话: 魏县人社局:0310--3530046
 
  魏县卫健局:0310--3521931
 
  举报监督电话: 魏县人社局:0310--3536601
 
  附件:
 
  1、《魏县2024年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
 
  2、《魏县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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