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高级技工学校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廊坊市高级技工学校是廊坊市唯一一所公办技工院校,1978年成立,2003年升格为河北省廊坊技师学院。曾连续26年被评为全省先进技工学校,2010年被评为河北省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为满足学校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廊坊市人社局批准,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选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选聘,由廊坊市高级技工学校组织实施。
二、选聘岗位、名额和条件
咨询电话:0316-2145106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5.热爱职教事业,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程序及方法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4年6月26日,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lf.gov.cn)、廊坊市高级技工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1.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 报名地点:廊坊市高级技工学校(廊坊市爱民西道83号)教学楼820室
3. 报名材料:
(1)《廊坊市高级技工学校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插入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
(2)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学信网可查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面试人选,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对于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面试
1.面试时间:7月7日
2.面试地点:廊坊市高级技工学校(廊坊市安次区爱民西道83号)
3.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即在所有评委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公布。
4. 面试注意事项: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和面试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5.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能列为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学校选派考察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提出考察意见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考察内容主要包括: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集中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及聘用
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廊坊市高级技工学校微信公众号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审批。审批通过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递补。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本次选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选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