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秦皇岛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0 10:04:15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0年10月20日讯: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单位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计量测试研究所,系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基本保证经费。主要职责是:负责建立全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并进行量值传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量器具的检定与校准工作;开展计量科学、检测技术的研究和计量器具测试、咨询服务工作;为计量管理和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保障。
秦皇岛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系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基本保证经费。主要职责是:承担本行政区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强制性检验、定期监督检验、监督抽查检验和产品标准、检验细则、检验方法的制定、修订技术工作;开展质量仲裁鉴定检验、产品质量委托检验和检验技术、检验方法的研究及检验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为全市质量监督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制定、修订地方及企业标准(工业、农业、服务业);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标准文献查询服务;负责标准的收集和宣传工作,提供条形码技术服务,推广应用商品条码;为政府和企业提供WTO/TBT信息通报和服务及其他与标准化技术相关的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团队合作精神;
4、年龄需要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8、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拟选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0月16日,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qhd.gov.cn/)和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scj.qhd.gov.cn/)官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月2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从网站下载填写《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市场局报名邮箱:qhdsscjrsk@163.com,文件名为“报考岗位+姓名+专业+学历”。
(三)资格审查
由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岗位条件要求,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或提供的信息资料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面试前一天,需携带填写打印好的《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复审。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四)考核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五)体检
根据考核得分情况,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该人选资格。因此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根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该人选资格。因此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根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将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研究议定。
联系电话:0335-8550805监督电话:0335-322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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