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2023年第二批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为满足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工作需要,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信息发布
在“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wjw.qhd.gov.cn”“秦皇岛市第一医院www.qhdsdyyy.com”和“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qrc1984.com”通知公告栏发布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项通知,将通过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考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25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8年7月19日至2006年7月18日期间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7月19日至2006年7月18日期间出生;
5.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取得国(境)外学位的考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含)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秦皇岛市第一医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执行;
8.岗位条件所要求的所有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招聘岗位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在2024年7月31日(含)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339号金色未来商厦5楼,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会议室。
3.报名材料:(1)《秦皇岛市第一医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报名表》;(2)身份证;(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查询、自助打印);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5)护士执业证;(6)近期小二寸同底色免冠彩色证件照五张。
(二)资格初审
由秦皇岛市第一医院依据发布的招聘公告要求,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组建考生通知群,由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接到通知。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此次招聘委托第三方以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不限开考比例。统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需求采用闭卷考试方法,满分为100分。
护理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专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笔试具体安排将在“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qrc1984.com”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阅。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法定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笔试不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秦皇岛市第一医院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将在“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qrc1984.com”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能够证明自己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有关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在现场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未按规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放弃。
因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比例不足的,不再递补,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
(三)面试
由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护理岗位面试护理专业知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等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由“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qrc1984.com”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阅。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由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考核考生临床护理实践技能。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由“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qrc1984.com”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阅。
(五)成绩核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六)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和总成绩通过“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qrc1984.com”发布。
七、体检、考察
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体检工作由秦皇岛市第一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此外,增加一项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健康评估不合格者,为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考察工作由秦皇岛市第一医院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录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qrc1984.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公示结果影响录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录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签订劳动合同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秦皇岛市第一医院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十二个月,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录择优聘用,如有岗位无合适人选,将对空余岗位进行新一轮招聘,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十一、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7月25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一)咨询电话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0335-3637996、5908121
(二)监督举报电话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监察室:0335-590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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