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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选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10:25:23 来源:人才引进网

  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人才选聘公告
 
  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1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河北省第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属副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1年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支持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本”。2022年学校成功列入省域“双高”建设学校;成功入选河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单位。根据我校发展需要,拟开展2023年度人才选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选聘程序,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要求详见《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人才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国(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12月28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资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有关工资待遇规定执行。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s://www.sjzysgz.com/)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线上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投简历到邮箱)。应聘人员填写《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将电子版和本人签名的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sjzyesfrsc@126.com),邮件及附件命名:姓名+招聘岗位+毕业学校+专业,学校人事处根据需求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3日。
 
  2.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现场审核的方式,由学校对考生是否符合选聘条件进行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在线上报名审核结束后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相关佐证材料: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带照片,本人签字)、身份证、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各学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打印,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成绩单、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教学科研成果、行业资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面试考核
 
  博士研究生:主要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由选学校组织实施,学校组织不少于7人的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师德师风、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方式以试讲为主,包括讲授和现场答辩,时间20分钟左右,试讲过程中须有板书。
 
  硕士研究生:主要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可结合实际加试笔试。笔试合格的考生依据岗位排名由高分至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出具考察报告,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及党委会研究决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名,按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审档
 
  由学校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齐全,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s://www.sjzysgz.com/)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 系 人:栾老师(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联系电话:0311—83932270
 
  附件1: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人才选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
 
  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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