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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石家庄市招聘社区工作者96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6 13:09:55 来源:人才引进网

  石家庄市2023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持续加强我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力量,不断提升我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经研究决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2023年,石家庄市共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968名,各县(市、区)具体职位附后(附件1)。
 
  二、资格条件
 
  根据中央组织部等部委相关文件中关于招聘社区工作者“就近就便、职住兼顾”的原则,报考人员一般应具有报考职位所在地户籍(户籍以发布公告日户口所在地为准)。除此之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6日至2005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应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6)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7)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8)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基层工作。
 
  (9)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10)符合招聘岗位目录上的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会道门、邪教组织活动的。
 
  (8)患有严重疾病或其他情况,不能正常有效履行职责的。
 
  (9)石家庄市目前在岗的社区工作者(以招聘公告发布日期为准)。
 
  (10)存在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情形的。
 
  三、岗位职责
 
  (1)旗帜鲜明讲政治,积极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群众信党爱党、遵纪守法。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做好本社区居民的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事务,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3)积极服务社区居民,协助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等工作,整合多方资源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公益项目、慈善活动和志愿互助服务。
 
  (4)推动驻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情况等进行民主评议;指导和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工作。
 
  (5)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6)完成所负责网格的基层组织建设、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矛盾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排查、社会关爱服务、公共服务代办、应急响应处置等工作及党和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依法依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4日18:00,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12:00。考生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询职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前,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签订《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要求的操作流程进行具体操作。
 
  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5)确认完成报名。特别注意:确认“审核通过”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务必于11月28日9:00至12月2日24:00登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社区工作相关知识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各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2,截至11月25日18:00,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的,核减相应职位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为12月2日上午9:00-11:00。报考地点设置在石家庄市主城区(具体考场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四)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统筹各职位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研究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对各职位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笔试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12月8日前,考生在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等情况。
 
  12月9日至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人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地点见专题网站通知。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携带需要审核的材料和证件等参加面试资格审核,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核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
 
  特别提示:
 
  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
 
  1.身份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籍材料:户口本原件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材料: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如取得学位证书应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笔试准考证。报名系统下载的《笔试准考证》。
 
  5.党员证明材料。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委、党组或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
 
  (五)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各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对象。遇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有党员身份、学历高者优先录用。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主要通过调阅个人档案、查询失信记录等方式,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档案重要信息涂改造假的,一律取消录用。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可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分配具体工作岗位。拟聘用人员务必在确定工作岗位后7日内到所在街道(乡镇)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工作待遇
 
  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依法与街道(乡镇)签订劳动合同,不列入编制。任职期间全程在社区工作,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在社区。社区工作者薪酬依据《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满足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如有疑问可拨打各地电话咨询(附件2)(工作时间:8:30-12:00,14:00-19:00);报名期间,如遇网站技术问题,请咨询0311-89631762。
 
  (2)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请不要听信任何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3)考试各环节,各县(市、区)可能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联系各位考生,请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
 
  附件1.2023年石家庄市社区工作者职位表
 
  附件2.各地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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