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2024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留省来省就业若干措施》(黑人社发〔2024〕1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关于开展2024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单位简介
嫩江市铁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嫩江市惠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嫩江市兴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基层医疗服务机构。除基本医疗外,还承担着市域内常住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和基本医疗工作。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拥有全科、中医内科、口腔科、康复理疗科、计划免疫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等科室。B超室、心电室、检验室等辅助检查科室以及公共卫生服务团队。拥有彩色B超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磁振热治疗仪、温热电灸综合治疗设备等先进医疗仪器。对常见病、多发病、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诊疗和康复方面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特色。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嫩江市2024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三)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招聘岗位对象及所需学历、专业条件:省内外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各学历学习时间重叠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特殊规定的除外。
(五)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人员。
(六)嫩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七)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嫩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enjiang.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流程
1.现场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本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嫩江市2024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附件2);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2.政策性加分
(1)对符合相关政策人员进行加分,考生须在报名时参加政策性加分现场确认,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具体政策如下:
①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参加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人员,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②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包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
③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2)政策性加分人员需现场报名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的,须提供退役证书和入伍前所在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提供公益性岗位所在地就业部门及市级就业部门盖章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附件4)、劳动合同(截止时间不能超过三年)、养老保险“个人实缴信息表”纸质版(社保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④属于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提供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证明,所在单位推荐及及书写错误,建议改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嫩江市卫生健康局3楼315室(育才大街20号)
联系电话:0456-7547503、13845665300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4.现金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每科45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进行缴费,只支持现金缴费。
(三)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1.笔试(考试科目及内容自定)
笔试考试科目共一科,为相应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相关事宜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2:1的比例,笔试总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进入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相关事宜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同一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三龄两历、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因本人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缺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http://www.heihe.gov.cn/hhs/gkzn/zfxxgk.shtml?tab=gkzn)及嫩江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位证书,未能如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人员须在嫩江市最低服务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嫩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公告由嫩江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嫩江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议定。
嫩江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