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佳木斯市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2 10:31:17 来源:人才引进网
佳木斯市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 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工作力量,吸引优秀人才更好服务我市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按照《佳木斯市2023年度“黑龙江省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开展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选调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名额
佳木斯市经济合作中心计划选调4人;佳木斯市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中心计划选调1人;佳木斯市人事考试中心计划选调1人。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全省各级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事业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9月11日(含),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3.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工作能力、经历和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9月11日(含)。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级别,现任职务级别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6.服从选调单位对职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惩戒、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有关政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佳木斯先锋网、“佳木斯组工”微信公众号、佳木斯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报考者对选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9:00至9月22日17:00(3个工作日)。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文档(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各单位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选调单位+选调岗位+岗位代码”。
2.报名材料
(1)佳木斯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附件2)。
(2)报考者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须在佳木斯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上签字盖章,如报考者所在单位无干部管理权限,还须加盖所在单位上级或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3)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审核时处于有效期内)。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电子版。
(5)进入事业单位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如事业单位落编通知单等)。
(6)经组织审核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7)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8)职位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党员证明。
(9)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10)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资格审核。
选调单位对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审核结果由审核单位以邮件、电话等形式向报考者本人反馈。报考者需随时关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佳木斯先锋网、“佳木斯组工”微信公众号、佳木斯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相应单位,因个人原因错过公开选调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选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不足或资格初审合格人数难以达到竞争比例等特殊情况,经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实际需要降低该职位的开考比例、缩减选调人数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报考人数为零的职位取消选调计划。
(三)考试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围绕岗位需求主要测试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佳木斯先锋网公示3个工作日。
2.根据选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如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不足3:1的比例,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面试开考比例。进入面试人选将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佳木斯先锋网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人选的专业素养、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变能力和自我认知等方面的能力与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予选调。如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不足2:1的,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低于70分者不可进入后续环节。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2.体检不作为本次选调工作的必经程序。选调单位可结合考察对象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体检)不合格导致选调人选出现空缺的,经选调单位报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本单位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特殊情况不宜进行递补的,可由选调单位党组(党委)研究讨论后,取消或缩减选调计划;考察(体检)人选自愿放弃调入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五)公示及调转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佳木斯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纪律监督
(一)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或选调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考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诚信档案,并由有关单位向报考者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反馈。
(二)各选调单位有关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纪律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由佳木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各有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受理并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54-3986533
监督电话:0454-3986537
附件:1.佳木斯市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计划表.xlsx
2.佳木斯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doc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