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医学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修订)》(院政发〔2024〕15号)等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详见齐齐哈尔医学院主页学院概览(http://www.qmu.edu.cn/xygk/list.htm)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2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热爱教育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服从组织安排并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应聘者原则上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教育背景。本科、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且本科阶段须为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毕业并取得学位。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7日至2006年5月6日期间出生),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5月7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5月7日后出生)。学院本部招聘本科学历人员应为30(含)周岁以下(1993年5月7日至2006年5月6日期间出生)。
(五)具备胜任工作岗位所需的外语水平、执业资格、专业技能、科研能力、身体条件。
(六)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七)符合公开招聘计划中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5月6日9:00至5月10日17:00
应聘者通过齐齐哈尔医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qmu.edu.cn/)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进行用户注册,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应聘者现场确认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5月6日9:00至5月11日17:00
在此期间,应聘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上传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蓝底、白底或红底)。
3.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4.应聘者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考生报名须知》,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网上报名流程、方法、审核等问题需要咨询时,请致电用人单位。
6.应聘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7.现场资格确认、笔试、面试及其他到校环节需严格遵守齐齐哈尔医学院相关要求,如有时间、地点等变化,学院会及时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者关注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
(四)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确认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无异议后,进入考试环节。
2.应聘者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3.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本科、硕士及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党员证明材料等,如应聘人员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历、学位授予院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等)。
4.应聘者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不完备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现场资格确认时发放)。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办法
1.应聘本科岗位、硕士研究生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2.笔试:根据招聘专业、岗位特点等综合确定试题内容,一般分为外语和专业基础综合两个部分,均为客观题。其中外语测试满分30分;专业基础综合分为专业(岗位)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岗位)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公共科目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满分70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 专业基础综合(70分)+外语(30分)。
3.面试: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面试分为二级学院(部、处)和学校专家组两级面试,二级学院(部、处)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1/3(学院本部及附属医院辅导员岗位面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学校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2/3(附属医院辅导员岗位参加学校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教学、科研、实验、医疗等岗位面试一般考察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管理等岗位面试一般考察岗位能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4.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注: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者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五、体检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学院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如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特殊要求,按照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院可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可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齐齐哈尔医学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将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接收手续。
八、聘用与待遇
被聘编制外同工同酬、人事代理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比例由单位及个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相应专业系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九、几点说明
1.计划表中岗位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为425分及以上。
2.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一般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招聘公告、缩减和取消岗位公告、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此发布,请广大应聘者注意查看。
十、联系方式
(一)齐齐哈尔医学院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452-2663311
(二)齐齐哈尔医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2-2663323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齐齐哈尔医学院研究决定。
齐齐哈尔医学院人事处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