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全面加强工作力量,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能力,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安达市所属的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计划
安达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调工作人员15人。
三、选调岗位
卫生监督执法岗位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观念和自律意识强,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档案专项审核认定信息为准);
4.近3个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3年内新参加工作的,每个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事业单位八级职员(副科级及以上干部除外)及以下职务职员层次;
6.具有较好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9.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被撤销中国共产党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者尚未认定清楚的;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选调(遴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
7.服务期或者试用期未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或不得调动的其他
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1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报名地点:安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联系人:王杨;咨询电话:0455-7332166)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个人征信记录;
(4)安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4.资格审查:选调单位按照已公布的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发现参选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开考比例为参选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选调单位研究,可核减选调计划或适当调整开考比例(考试时间在报名结束后通知)。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均达到60分方具备选调资格。笔试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成绩在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按照笔试成绩3:1的比例进入面试,符合面试条件人员过少时,经选调单位研究,可适当调整面试比例。
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构成,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选调。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四)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是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犯罪记录、个人征信、回避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
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情况,造成职位空缺,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将结果在安达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予以选调。
(六)试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表现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调转手续,不合格人员退回原单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