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阳邓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22-09-26 15:55:13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9月26日讯: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加快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有关精神,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工作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市人社局、卫健委、教体局、编办、纪委监委、财政局等部门参加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103名。具体岗位招聘数额及条件见《2022年邓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表)。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岗位的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三)年龄条件:应聘者年龄在30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主治医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5、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六个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dzrs.dengzhou.gov.cn)和“邓州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本次招聘有关的工作事项将适时通过该网站发布,请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8:00至9月2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dzrs.dengzhou.gov.cn)点击浮动窗口“2022年邓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或者进入“邓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邓州招聘,进入报名登记进行报名。
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名信息资料,按要求上传身份证、毕业证、护士资格证(报考护理学岗位)、就业报道证和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蓝底正面标准照片,jpg格式,大小2M以下)。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自动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资料信息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报考人员于2022年9月27日9:00至9月29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在报名有效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照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允许提交报名资料。
4、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
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请本人携带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9月27日至9月29日工作时间到邓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加分。
5、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2年9月30日18:00之前登录原报名网站,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系统将于报名日期截止后统一生成《报名登记表》,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以备面试现场确认时使用。
6、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打印准考时间另行通知。
7、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8、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9、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聘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笔试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招聘的预防医学0101岗位和医学影像技术(学)0102岗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为急需紧缺专业,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其他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相关内容。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印发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委。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知应会知识。面试时间7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等。
在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持《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护士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重点核查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请应试者注意查询。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直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
若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如都相同进行面试加试。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但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应不低于本场同一组评委、同一试卷考生的平均分。面试工作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被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政审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政审阶段因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事业编制)。
新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流动。
六、有关要求
(一)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邓州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在此期间,请报考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取消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聘用考试诚信档案。
七、疫情防控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八、本方案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咨询电话:0377-66066628(卫健委人事科)
0377-62287819(人事考试中心)17518991120(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
监督电话:0377-62287519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63399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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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