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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平顶山市卫东区招聘、选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1 14:48:26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7月11日讯:为加强卫东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60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20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在职在编优秀小学教师20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条件。

  4.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取得岗位所需的职称、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将依法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岗位必须与所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一致,其中包括幼儿园教师需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同一大类的专业视同为相近专业。

  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应用心理的考生,在报考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时,教师资格证书的资格种类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任教学段要求,任教学科可不作限制。

  6.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报考语文学科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二)具体条件

  1.招聘

  报考小学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备相对应的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报考幼儿园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2023年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书。本科及专科学历年龄要求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选聘(公开选聘在职优秀小学教师不参加笔试,直接面试)

  公开选聘在卫东区以外公办学校任教的在职在编优秀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二级及以上职称,有一年以上任教经历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获得以下业绩之一:

  县(区)级及以上名师、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质课、骨干教师、文明教师、最美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德育先进工作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5.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3年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已被卫东区招录的在岗教师;

  8.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选聘工作程序

  (一)招聘

  1.发布信息

  在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o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2023年7月20日9:00至2023年7月22日17:30,报考人员登录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诚信报考承诺书、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①白底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②JPG格式,确保清晰、完整、无变形;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大小宽度为145像素,高度为210像素;④不按照系统规定上传电子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信息如实填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2)资格初审。2023年7月20日9:00至2023年7月23日17:30,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若不重新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网上缴费、打印报名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24日17:30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缴纳考务费30元(使用微信进行支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缴费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脱贫户(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3年7月24日(上午8:30-12:00)到卫东区教体局(新华路中段)二楼“招聘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由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具的脱贫户(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户(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扫描件及身份证扫描件(扫描件均需彩色);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彩色)。

  (4)报考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各岗位报名人数(以网上缴费成功人数为准)与各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核减的岗位根据需求对招聘计划予以调整。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不愿意改报或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报名费。

  (5)具体网上报名操作办法请到报名网站查看,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网上缴费等操作后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内查看报名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提交和网上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报名系统提示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7)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指定网站,以免错过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笔试加分政策

  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加分项目在本次招聘中只计一次,不进行累计。

  (1)根据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2013]10号),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23年1月1日),须提交服务地省辖市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23年1月1日),须提交毕业证、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上述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24日至7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卫东区教体局(新华路中段)二楼“招聘工作办公室”提交《卫东区2023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和上述2项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因此对报考人员产生的影响,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加分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4.考试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幼儿园及小学教师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按照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学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笔试方式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如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存在并列的情形,并列人员一同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缺考或无成绩人员不能参加递补。递补人员直接通过电话通知,不再另行公告。若经过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卫东区2023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本人需携带亲笔签名的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就业报到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笔试准考证、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2份,A4纸复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结束后,如果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且超出招聘计划时,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特别说明:

  ①在职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必须同时提交《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③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④面试形式:语文组、数学组、英语组、信息技术组、心理健康教育组采用“讲微型课”方式进行。考生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养、学科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体育组、音乐组、美术组、幼儿园组采用“讲微型课+才艺展示”方式进行。

  考生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8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总共13分钟,试讲70分,才艺展示30分,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养、学科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二)选聘

  1.报名

  (1)报名办法: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

  (2)报名时提交材料:

  ①《平顶山市卫东区2023年选聘在职在编优秀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官网自行下载打印1份);

  ②《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在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官网自行下载打印);

  ③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④毕业证、学位证;

  ⑤教师资格证;

  ⑥普通话等级证;

  ⑦相应任职资格证;

  ⑧符合其他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书。

  以上(①—⑧项)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均需现场提供。

  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5日—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平顶山市卫东区豫基实验小学(地址:平安大道与新华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

  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平顶山市卫东区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卫东区2023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核减的岗位根据需求对招聘计划予以调整。

  3.面试

  (1)面试方式:试讲+答辩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资格审查现场发放的通知为准,所有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或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如果未完成招聘计划,根据岗位需求对招聘计划予以调整。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各学科拟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指定网站发布,报考人员登录招聘系统打印体检通知单。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四、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后在卫东区最低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解决事业编制。

  选聘的在职优秀小学教师,按照编制管理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并按相关政策在用人单位核准的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工资待遇同步调整。

  (二)在职人员在办理人事手续时,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足额缴纳入职前各项社保基金,在卫东区入职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三)招聘、选聘人员分类别、学科按总成绩选岗,岗前培训结束后上岗。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遇到特殊问题,由卫东区2023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375-76637557663771

  咨询电话:0375-7663768

  平顶山市卫东区2023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11日

  附件:平顶山市卫东区2023年公开招聘、选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学科岗位设置一览表.doc

  平顶山市卫东区2023年公开选聘在职在编优秀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平顶山市卫东区2023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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