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利川市事业单位考聘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3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 11:04:02 来源:人才引进网
利川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号)《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四部门关于深入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9号)《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59号)等精神,现将我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计划
利川市事业单位共设招聘岗位36个,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利川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1年经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我市服务、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我市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三、考核聘用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中国利川网(http://www.ilichuan.com.cn)发布,请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密切关注。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10月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地点:市人社局工资和调配股407办公室(公园路13号)
3.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利川市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表》原件(一式2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照片反面写上考生姓名)。
未在公告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聘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组织考察
由市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对资格审查通过者进行考察。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岗测试及选岗
1.测试方式:笔试
2.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参与笔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入场,在开考前15分钟未达到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聘用资格。
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在考场等待成绩。
4.选择岗位。笔试结束后,请考生现场等候笔试成绩和排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岗位名单详见附件),并签字确认;不参加选岗者需提交自愿放弃岗位选择、本次聘用岗位服从组织安排承诺书。
(五)体检
市人社局及时组织通过考察、笔试的入围对象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察、笔试、体检情况,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确定后,在中国利川网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2.聘用。招聘单位以人社部门下发的备案文件为依据,办理聘用人员入职聘用手续。在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考核聘用人员最少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2年,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七)其他有关事宜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718-7285806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