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事业单位考核(考试)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9号)、《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4〕70号﹚要求,为做好建始县事业单位考核(考试)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2022年经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我县服务、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建始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建始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建始网(https://www.jsw118.com)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建始县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718-3223041。
3.所需材料:
(1)《建始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表》原件(注意粘贴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反面写上考生姓名后,三分之一粘胶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并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上写上考生姓名)。
4.对考生的特别提醒
招聘岗位分类设置为综合类和支医类,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提供的招聘岗位分类报名,“支医”项目人员可跨类别进行报名,其他项目人员只能在综合类报名。如实填写《建始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表》。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报名所需资料。
2.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报名、测试、体检、考察、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应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四、测试选岗
(一)测试方式及要求
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测试,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即测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采取“四舍五入”)。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主要为考生应具备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等。
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选岗方式
根据应聘人员前期报名情况,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综合类和支医类分别进行笔试成绩排名,应聘人员根据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分类进行选岗,并签字确认,不再更改。
五、组织体检
县人社局对已完成选岗的对象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支付。
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完成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依规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后需复检的人员,由县“三支一扶”办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书面提出,可在另一家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复检应在应聘人员接到通知的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六、组织考察
(一)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考察方式
1.民主测评。考察组对其服务期间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对象为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民主测评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个别座谈。访谈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合、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3.审核档案。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学习简历、奖惩信息等。
4.征求意见。看是否存在违纪违法、“一票否决”等不具备招聘资格的情形。
5.与考察对象面谈。主要了解其学习、工作情况,基层工作适应能力以及未来职业规划,同时收集意见建议。
(三)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合格:
1.服务期间,未经人社部门批准借用到不同服务类别、不同服务项目工作的;
2.服务期间,年度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擅离服务岗位或其他违反服务单位的请假制度的;
3.政治品德不良,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5.民主测评合格票数低于参加测评人数80%的。
七、确定拟聘对象
县人社局领导班子听取考核聘用工作情况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体检、考察、可能影响聘用的情形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确定拟聘对象。
八、招聘结果备案
拟聘对象确定后,对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中国建始网(https://www.jsw118.com/)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九、严格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以县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聘用人员入职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在拟聘人员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考核聘用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继续学习深造、辞职离职以及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建始网(https://www.jsw118.com/)为本次考核聘用公告、测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718-3223041
监督举报电话:0718-3222553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