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2024年拟面向社会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地处中国光谷核心区,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教育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为支撑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1931年创立的湖北省立教育学院,湖北省工业学校、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先后于2003年和2009年整体并入,2007年在湖北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校是湖北省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为“湖北省2011计划”牵头高校和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止。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面试考核,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师应聘考核表》,连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一并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hue.edu.cn)和用人学院邮箱(邮件发件主题为:用人学院+岗位类别+姓名)。用人学院联系方式登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中查询。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职称证、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方式所列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2.关于相关时间节点的说明。年龄从1月1日起算,按周岁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科研成果突出者年龄可放宽5周岁(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应于 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方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用人学院面试和校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一)用人学院面试。用人学院经资格初审确定拟考核人员后组织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应聘人员通过自我介绍、试讲、答问、操作等环节进行面试,试讲内容由学院根据岗位需求设置,试讲时间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用人学院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推荐校级考核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时,由用人学院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加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学院另行通知。
(二)校级考核。校级考核通过应聘人员自我介绍、现场提问、综合评议和票决等环节进行,同意票数达到考核专家组人数2/3及以上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考察
(一)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学院负责,以面谈、查阅档案、去函等方式进行,根据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形成考察报告。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报学校会议审定后在学校网站(http://www.hue.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九、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ue.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核、拟聘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52104766
监督举报电话:027-52104786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