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开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区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均为常德经开区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24名,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常德经开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 “专业指导目录”)。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7.现役军人;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一)报名时间
网 上 报 名:2024年7月16日 9:00至7月18日16:00
网上资格审查:2024年7月16日 9:00至7月18日17:00
网 上 缴 费:2024年7月16日 9:00至7月18日22:00
(二)报名网址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常德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mohrss.changde.gov.cn/rsks)。
(三)报名程序
浏览常德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点击进入“常德经开区2024年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考生注册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填表->上传照片及附件->提交审核->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纳报名费(每人50元,微信支付)->打印报名信息表->查验报名信息->报名结束。
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等附件;其中,个人电子照片须保证清晰可辨,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其他电子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M。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对岗位招聘条件有疑问的,应详细咨询招聘单位,再行确定报考岗位。
网上信息填报完成后,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招聘单位的资格审查结果(一般半个工作日内),未审查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再更改个人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缴纳报名费(勿重复缴费),缴费成功后请在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缴费成功方为报名程序完成。
2024年7月19日10:00前公布验证信息,如个人信息遗漏,请在7月19日12:00前与常德经开区组织工作局联系(电话:0736-7319037)。7月19日17:00前在网上公布最终报考人员名单。
(四)确定开考岗位
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程序报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对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超过(含)5:1的,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
(五)打印准考证
2024年7月25日9:00-7月26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常德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时间:2024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分值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60分,写作40分。
(二)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常德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笔试查询通知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发布。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对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超过(含)5:1的报考人员直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详见《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三)资格复审要求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学历和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生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⑤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需查验原件,②③⑤项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对现场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性负责。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常德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网站、常德经开区官方网站公示。
八、面试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现场打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九、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
只进行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不去除面试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体检医院应出具体检结论。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申请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常德经开区组织工作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客观的考察结论。
十二、递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常德经开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区组织工作局确定拟聘对象,并将拟聘对象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常德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网站、常德经开区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四、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区组织工作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十五、注意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考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保持预留电话畅通,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及时浏览常德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专栏和常德经开区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十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0736-7319037(常德经开区组织工作局)。
(二)报名咨询电话
0736-7893126(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三)监督举报电话
0736-7300110(常德经开区纪工委监工委)。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常德市人社局、常德经开区组织工作局负责解释。
常德经开区组织工作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