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长沙学院招聘(第二轮)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9 08:02:01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9月19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结合我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并报中共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长沙学院2022年第二轮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长沙学院创建于1970年,2004年由原长沙大学(专科)升格为本科院校,是长沙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市为主管理”体制。学校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文明高校。
学校坐落于浏阳河畔,占地约1970亩,为“湖南省园林式单位”,被誉为“最美大学校园”。学校校舍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2.3亿元,藏书146.8万册。现有16个学院,49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生15632人,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423人。我校现有教职工11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2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10余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5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5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比38%。
学校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7个,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特色专业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建有国际合作科研平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自然与文化遗产空间技术中心长沙工作站、省重点实验室、省高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16个。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人员管理及待遇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人员类型及引进待遇
人才类型 |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
科研启动费 |
预计 年收入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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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科类 |
社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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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博士 |
35万元起 |
5万元 |
3万元 |
约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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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博士安家费根据个人学术业绩或学习研究经历可适当上浮(最高20万元); 2.博士工资经认定后享受讲师待遇,特别优秀的可按校内七级副教授标准享受三年基础性绩效工资; 3.业绩突出的博士可通过“绿色通道”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4.按政策提供过渡性住房或周转房租赁补贴; 5.博士进校后安排加入科研团队,且支持进站做博士后或出国进修访学,访学期间全额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6.应届毕业且无高校工作经历的新进博士,给予两年“教学科研能力提升期”,首年无额定教学工作量要求,第二年额定教学工作量为同级同类人员的1/2。 |
四、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 除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外,本次应聘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14个,招聘计划18人,详见附件:《长沙学院2022年度人才引进计划表-博士(第二轮)》(附件1)。
说明:1.年龄要求:博士年龄须33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超过岗位优先录取条件的博士,或有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的博士,或我校人才紧缺学科和专业的博士,年龄可放宽至38岁(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和《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出现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学校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是否有亲属在校为报名必填项目,请应聘者如实填写。
六、招聘程序
各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各环节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方案在长沙学院人才招聘网另行公布。为维护全体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学校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
1.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学院网站http://www.ccsu.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czp.ccsu.cn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2.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网站:长沙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czp.ccsu.cn。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周一)17:00止。
(4)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参加考核。
4.考核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考核当天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学院人才招聘网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A. 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正式有效的身份证;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2022年的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已获得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导师推荐信。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复审。
B.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岗、学生辅导员岗的人员,须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或党费缴纳证明。
C.岗位其他要求所提及的材料。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考核公告将在长沙学院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4)应聘教学科研岗的,考核方式包括试教、学术讲座和专业问答;应聘其他专技岗(心理专干)和学生辅导员岗的,考核方式包括学术讲座和综合素质评议。
(5)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程序。考核成绩为评委组评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总成绩合成
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6.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学院招聘网站上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的情况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7.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心理测试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情况,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8.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名单经长沙学院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任。
七、其他
1. 咨询电话:0731-84261360
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4260025
3. 监督电话
长沙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731-84261284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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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