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郴州宜章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7 09:27:35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10月27日讯: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卫发〔2018〕3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2019年7月13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2年宜章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宜章县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宜章县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宜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zx.gov.cn/)。
二、招聘范围
(一)宜章县乡镇(中心)卫生院连续工作5年以上(即在2017年11月1日之前临聘)、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且现在岗的临聘人员;
(二)宜章县级公立医院、县级公共卫生机构、乡镇(中心)卫生院取得卫生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且现在岗的临聘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公开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11月8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即在1976年11月8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设置参考国家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附件4)、和《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宜章县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6.岗位要求中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2年11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宜章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不设置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附件2《宜章县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须有二维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获奖情况证书及复印件;
(5)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表;
(6)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8)手签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6)及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7);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宜章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403室。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宜章县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准备一式两份并手写签名,提交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报考须进行现场确认,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手签《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6),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报名期间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如遇联系方式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4)现场报名时由县卫健局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毕业证、资格证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等材料必须于资格审查现场进行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和报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核
1.考核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进入考核。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学历水平、从业经历、职称资格、年度考核、奖惩情况等方面,总分值为100分。
3.考核地点。考核地点设在宜章县卫生健康局,考核时间由宜章县卫生健康局具体通知。
4.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参加考核的报考人员。
2.面试形式。采用口述实际操作过程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成绩合成。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考核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7.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和考核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未达到招聘计划数,则按实际进入考核、面试并合格的人数参加体检。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在宜章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4.体检对象递补。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在体检结果公示后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列入替补体检范围。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选岗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考生在招聘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选岗由宜章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经宜章县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宜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填写聘用相关材料,报县人社局统一汇总,县人社局报县委编委会研究、并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核考察工作。
(一)报考人员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1.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前,考生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集合地点。
2.考生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1米间距,不扎堆。
3.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时可摘掉口罩外,资格审查、考核和体检环节应全程佩戴口罩。
(二)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地点:
1.无有效身份证件,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3.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前7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不能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4.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前7天零时以后入境者,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
(三)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不能如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资格审查、考核需配备快速手消等用品,室内保持通风。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参加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及考体检等环节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必须是完成两针疫苗接种的人员。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的,取消考招聘相应环节的工作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六、业务咨询
招聘程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其他条件和考核办法等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1.政策及招聘条件咨询:
宜章县卫生健康局:0735-3726027
2.招聘程序及考务咨询。
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3729581
七、特别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带照片的户籍证明;③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6)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考核、面试后,对因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可按照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1次。体检后的各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宜章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5—3713858、3766571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宜章县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宜章县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宜章县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5: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