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按照《洪江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根据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缺额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告。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由市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监督,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所在镇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录工作。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6名,其中安江镇5名(含1名应届高校毕业生),黔城镇1名,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洪江市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计划与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所在镇提出申请,经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由市人社局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程序及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爱岗敬业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同时应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1份)。
(四)具有洪江市户籍(指现在洪江市行政区域所辖地,不含现洪江区行政区域所辖地),报考人员户籍落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五)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含构成犯罪免于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封建迷信、黄赌毒活动、涉黑涉恶,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吸毒史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7、参照公务员公开招聘体检标准身体体检不合格的;
8、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七)新招聘人员服务期为3年。招聘录用后,试用期1个月,由所在镇人民政府与拟聘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门牌号501),联系电话:7732781。
(三)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替报名。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洪江市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3张。
3、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所在乡镇会商同意后可降低该岗位开考比率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4、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考,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本次应聘、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报名: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七)请考生及时关注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hjs.gov.cn/hjs/c123618/tyzlmlist2020.shtml)的公告。
(八)领取准考证:考生需于2024年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4:0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门牌号501)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体检等)必须出示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计算机操作和结构化面试三个部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1)笔试公共知识占60分,基础写作占40分。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二)计算机操作(笔试人员按1:3进入计算机操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并列入围)。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操作内容:
(1)文字处理与制表。
(2)操作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三)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计算机操作折后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并列入围)。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能力,计划组织实施,应变与处理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四)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40%+计算机操作×30%+面试×3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计算机操作成绩、面试成绩进行排名;再相同的,加试一门笔试。
七、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考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必须进行毛发检测)。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等额考察,考察人员须深入到单位及社区、乡镇等考察被考察人员各方面表现。
九、公示聘用
(一)确定聘用人员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按照管理权限,对拟聘用人员在洪江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js.gov.cn/hjs/c123618/tyzlmlist2020.s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十、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其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和出勤率等情况确定合格后,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3年一签,实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十一、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作为特设岗位,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薪酬待遇按《关于印发〈洪江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组〔2020〕1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单位负责单位部分,个人负责个人部分)。
附件1.洪江市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计划与资格条件一览表